嵊泗县全面实施“库长制”

16.06.2015  13:56

 

【本站6月16日讯】自“五水共治”工作开展以来,嵊泗县立足海岛实际,把握治水关键,把“五水共治”工作与“美丽海岛”建设、旅游产业发展和保护碧海金沙资源相结合,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今年来,为进一步强化饮用水库水源地环境综合治理,加快推进水库水源地保护规范化、科学化,全面改善水库水源地环境质量,该县计划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库长制”。

 

明确目标,强化领导。按照“建立管理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到2015年底,全县7座小(二)型水库实现“库长制”全覆盖。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库长”。7名县领导和乡镇主要分责人分别担任县级和乡镇级库长,负责包干库区环境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按照“一库一策”组织库区环境综合整治,力争通过3年时间的努力,到2017年底,全县主要饮用水库水源地库区环境面貌明显改善,水质达到Ⅱ类及以上。

 

多措并举,合力保障。为加强对工作的部署和协调,成立县“库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库长制”落实情况的考核,并将考评结果纳入县政府年度考核。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强化日常管理,完善监管体系。建立水源保护区每日定期巡查制度和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专人负责制度,定期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和风险源进行排查,完善污染事故防范预警应急体系。加强对库区污染源的排查,严格按照“一库一策”要求,开展污染整治。

 

公众参与,长效管理。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深入群众,加强水源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正确处理好保护水源与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关系,增强群众保护水源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水库水源保护区整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水库水源保护区整治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