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14岁少女麦田里遭奸杀 嫌犯六年后被抓获

17.12.2015  13:49
  六年前,兴平一14岁少女麦田里遭强奸杀害,六年后,嫌疑人张某终被抓获,今天,兴平警方押解嫌疑人张某,指认现场。     2009年5月16日,兴平市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辖区东城办庄头村,一村民发现自家麦田内有一具女性尸体。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现场勘察,确认系一起强奸杀人案件,死者史某为当地东城办马干村的村民,年纪只有14岁。     记者了解到,案发后,民警调查发现,在2009年5月13日早上八点左右,年仅14岁的史某去兴平市区一麻辣烫店打工上班后,就一直没有回家。     在随后的侦查中,民警摸排走访了现场周边数十个村庄的数万人,并发布通告悬赏,利用技侦技术等多种侦查措施进行侦查,均未发现有价值线索。     2009年至2015年6年间,兴平市公安局一直坚持多方搜索破案线索,终于在今年12月2日晚上,锁定了此案重大犯罪嫌疑人张某。     随后,民警立即对张某进行布控守候,终于在当晚11点多,将刚潜回家中的张某成功抓获。     记者了解到,今年38岁的张某是兴平市西城办人,而经过民警的审讯,张某也如实供述了自己六年前的犯罪事实。     原来,2009年5月14日晚上22点多,张某骑着摩托车到东城办庄马路一带寻找性侵害对象伺机作案,而就在这时,当时年仅14岁的史某骑自行车沿庄马路经庄头村由西向东行驶。     见此情景,张某便骑摩托车在庄马路庄头村东路边守候史某,随后将史某扑倒在麦田里欲进行侵犯。     记者了解到,由于史某极力挣扎并呼救,张某便将史某打晕,放到摩托车上带至百米外的偏僻麦田里实施了强奸、杀害。     随后,张某毁灭了部分证据,逃离现场。     目前,兴平市公安局已将犯罪嫌疑人张某刑事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陕西广播电视台《都市快报》记者杨苏剑 黄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