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五届山区经济发展法治论坛”在安吉举行
17.12.2014 10:52
本文来源: 林业厅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化法治浙江建设,服务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推动我省山区经济发展及环境治理、法治保障研究。12月11日,由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促进会、省林业厅、省法学会主办的“浙江省第五届山区经济发展法治论坛”在安吉县举行。来自政法、法学、林业等部门及大专院校的专家、学者近百人参加论坛,省林业厅总工程师蓝晓光等出席论坛并讲话。
本次论坛的主题是“山区经济法治•五水共治”。论坛共收到来自全国的“森林生态建设法律保障、山区内河净化机制体制、自然保护区建设与周边社区和谐发展、生态公益林建设、森林生态旅游机制体制、农家乐发展与山区生态、森林碳汇交易及林权制度改革”等方面的论文122篇。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巩固和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陈宗的《CDM A/R项目林农“缺位”问题的破解(兼谈林业碳汇专业合作社的构建)》等5篇文章获得一等奖,浙江胜平律师事务所朱胜平的《利益衡量在环境司法中的适用(以“五水共治”中污水治理为视角)》等10篇文章获得二等奖,庆元县人民法院课题组的《关于村集体组织涉林民事纠纷的调查与思考》等15篇文章获得三等奖。
蓝晓光在讲话中充分肯定这次论坛论文质量高,收录篇数多,研究深度不断加大。他指出,2014年是中国法治建设十分重要的一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若干重大问题,作出了意义深远的重大决定,其实质是以良法善治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此,他要求下一步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林业地方立法体系,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林业综合执法,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厅政法处)
本文来源: 林业厅
17.12.2014 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