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区司法局立足“三个点”扎实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18.11.2015  15:20
 

路桥区司法局立足“三个点”扎实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路桥区司法局采取广泛宣传、推出便民举措、实行案件评查等措施,努力做大做强法律援助工作。今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50件。

一是把法治宣传作为法援工作的着眼点,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今年5月份,区法律援助中心开展了“法律援助服务宣传夜市”,利用晚上人们的茶余饭后的时间,开展20多场法律援助宣传。8月份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流动站”深入到社区、农村、企业、夜市、集贸市场、展会等组织专人开展法律援助知识宣传。5—8月期间,共展出法援知识宣传展牌120余块、免费发放法援宣传资料12300余份,面对面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5500余人次,张贴宣传标语1000余条。积极参与区法制宣传轻骑队的普法宣传活动,利用农民赶集日、交易日开展法律援助知识宣传21场次,当场受理法律援助35件,深受群众喜爱。利用 “12348”法律援助热线电话提供法律援助咨询450人次。利用广场电子显示屏宣传法律援助知识160余次。利用微电影进农村宣传法律援助知识30余场,全区法律援助知识群众知晓率达97%以上。

二是把便民惠民作为法援工作的着力点,努力实现应援尽援。今年,区法援中心融入了路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现“一站式”窗口服务,该中心设立了高标准、现代化的接待窗口,安排专人值班,接听“12348”法律援助热线电话,接待来访群众,受理、指派、分流法律援助案件。完善援助点建设。目前已建成了公、检、法、妇联、残联、团委、劳动局、老龄委等区直机关援助点,同时全区300多个社区、村居的援助点也相继挂牌成立,基本建成了30分钟法律援助服务圈。建立特殊群体绿色通道。该中心与有关部门实现了低保信息共享,建立了专门的低保台账,并制作、发放了“法律援助一卡通”。为了更好地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区法律援助中心制作、发放了“法律援助一卡通”,面向低保人群、零就业家庭、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老年人发放。持卡人到区内任何援助站点申请法律援助,免予审查其经济状况,大大简化了程序,缩短了审批时间。开通法律援助网上视频服务。为了方便弱势群体及时申请法律援助,该中心公布了窗口值班律师的QQ号码,区法援中心提供网上在线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指导,大大提高了法律援助服务的效率,拓宽群众了申请援助的渠道。

三是把案件质量作为法援工作的落脚点,坚持案件质量评查。为确保案件质量,通过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建立了案件质量评查长效机制。为了抓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律师管理科科长、执法监督科科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1名资深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名知名律师为成员的7人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制定了《路桥区法律援助案卷质量评查细则》,将援助案件的申请、指派、办理、结案、评查、回访、援助经费发放等事项进行规范。为便于考评,把案卷内容进行百分制细化,严格百分制考核。同时,还制定了《法律援助站点管理制度》《案件质量核查制度》《案件回访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确保了案件质量评查有章可循。还对初评为合格以上等次的每一案卷的受援人进行回访,采取电话核实和上门走访的形式,回访的主要内容是调查承办人员是否收取当事人财物、当事人是否满意等。回访中发现承办人员收取了当事人财物的,在评为不合格卷的同时,对承办人员进行严肃查处。回访后,区法律援助中心将案卷形成优秀、合格、不合格的初评结果。今年来,全区法律援助案件数量稳步提升,但没有发生一起因服务不优而引起的当事人投诉案件。

路桥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