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局:携手司法机关探索破产、执行税收处理新模式

16.06.2015  19:07

  6月15日,温州市局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联席会议,正式就破产程序和执行程序中有关税收问题达成合作协议,建立起税务部门与司法部门的良性互动机制。

  近年来,温州在经济转型过程中,经济主体的资产执行案例和破产案例呈现爆发式增长的态势,税收债权保护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为依法保护国家税收权力,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大局,温州市局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商,经过多次会议研究探讨,制定了合作协议,并形成有关会议纪要。         

  合作协议开启了税务部门和司法机关之间合作的新样本:首先,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明确责任主体。通过明确相关工作的双方对接部门,建立例会制度,及时破解破产程序和执行程序中涉税政策性问题。其次,明晰受偿顺序,厘清法律关系。通过明确税收优先权和责任方权利义务,梳理相关税收政策,规范破产程序和执行程序中有关税收参与分配问题,明确司法处置债务人财产所涉及的税收征收问题。然后,完善衔接程序,确保顺利对接。通过设置法院通知义务及国税申报义务,建立途中沟通机制,保障相关工作的顺利衔接。同时加强与债务人、管理人和其他债权人之间的沟通,最大限度促成相关方和国税部门就税收债权的确认问题达成一致。最后,统一标准规范,提升工作效率。通过规范整体工作流程、债权申报文书、债权证据清单等方式,为基层执法人员提供操作模板,提升工作效率。

  在这种处理新模式下,破产、执行程序中各方的权力义务进一步明确,有效保护国家税收权力,提高破产、执行程序的推进效率,大幅节约了行政成本,保护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进一步促进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税务人员的依法治税意识和能力。(温州市局 杨云平 马海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