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体育局学习《转发中共浙江省纪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通知》

21.01.2015  11:19
  1月19日,台州市体育局召开局党风廉政建设暨机关学习会,机关全体人员参加,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卢颖才主持,局纪检组长颜邦良传达相关精神。
  2014年,台州市体育局作为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单位,认真贯彻党中央、省市的有关要求,扎实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整治“四风”为目标,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了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取得了较好成效。
  2015年春节即将来临,市体育局为努力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工作氛围,局纪检组长颜邦良同志针对《通知》有关规定,重申了三点要求:
  一是严格执行中央纪委有关规定。一律不得用公款购买赠送相关规定禁止的物品;不得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二是严格落实省委“六个严禁”要求。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茶话会、团拜会等活动;严禁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等;严禁一切违反党纪党规的不正行为。
  三是严格执行省委和省纪委关于“酒局”、“牌局”问题的有关规定。领导干部一律不准在私人和企业祸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单位食堂、内部招待所、农家乐等场所搞变相的公款大吃大喝等。上班时间、工作日午休和公务出差期间一律不准参与打牌、打麻将等活动。
  局纪检组将针对上述问题进行严查,对于发现问题者一律从严处理,决不姑息,过一个风清气正、安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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