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司法局多措并举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

16.02.2015  10:43
              宁海县法律援助工作站自2009年陆续挂牌成立以来,为宁海县法律援助事业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目前,宁海县已在县总工会、团委、妇联、老龄委、残联、人武部、劳动仲裁院、信访局、法院、交警大队、看守所以及18个乡镇(街道)共设立了29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各村、(居)社区、外来务工人口聚居地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法律服务机构设立法律援助申请接受点,实现了该县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线面”结合的规划化建设。
              一是加强部门沟通,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衔接机制。今年1月份,为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优势,宁海县司法局与县总工会、县妇联、县信访局、人武部政工科五部门联合发文,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宁海县法律援助中心总工会工作站、妇联工作站、信访局工作站、人武部工作站的通知》文件,充分发挥各站专业职能作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同时,按照省厅、民革浙江省委会的要求(浙司【2014】73号文件),宁海县还将联合民革县委会设立民革组织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是健全完善制度,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站标准化建设。鉴于各乡镇(街道)法律援助站门牌已经破旧或遗失,特定制一批新的工作站门牌和上墙制度,全部更换。通过统一制作公示栏,将法律援助的申请范围、条件、办案流程、服务措施、工作纪律、监督电话等公示上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实现了在硬件配置、工作流程、运作管理等方面的高标准化操作。2014年,该县29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累计接待来访群众2814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申请421件。
              三是加大法律援助宣传,拓宽法律援助工作站辐射面。
              在开展“12348”法律援助专线宣传基础之上,依托29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如跃龙街道联合县妇联工作站于“3•8国际妇女节”在潘天寿广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发放《妇女权益保护法》、《婚姻法》、《合同法》等法律小折页1280份,为120余人解答法律疑惑,充分利用了法律服务资源,实现了法律援助与群众的零距离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