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安监局“四要求”做好新安法宣贯工作
为广泛深入开展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全面掌握其主要特点和重要内容,做到依法行政,全面增强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做到知法守法,确保全县安全监管工作尽快适应新法要求,浦江县安监局成立宣贯活动领导小组。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对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减少和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到学习贯彻和宣传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工作列入当前重要仪事日程,抓紧制定宣传贯彻实施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宣传重点,落实宣传措施,使宣传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整体协调推进。
二是创新方式,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类公共媒体和宣传工具,创新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普及安全生产知识。要及时汇总报道各单位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经验和做法,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和宣传声势。要通过开展知识竞赛、专题讲座、宣传橱窗等形式,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和企业职工全面了解掌握新《安全生产法》的各项内容和要求,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提升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支持安全生产、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是举办讲座,强化培训。积极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培训工作。通过举办短期培训班、专题讲座等方式,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地做好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及时调整培训计划和内容,把新《安全生产法》作为培训重点,让企业单位及其相关人员了解、明确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法定权利和义务,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提高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明确各自职责,了解相应的规章制度、规范和作业规程,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依法保护自身安全。
四是认真学习、抓好落实。要紧紧围绕新《安全生产法》所确立的政府监管职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法定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技术管理服务机构职责、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等多项基本法律制度,进行全面、系统地领会理解和把握,将这些法律制度要求落实于当前开展的标准化、审批制度改革等各项工作中。要研究制定执法规范,强化执法管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案,确保新《安全生产法》的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