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获2016年省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1330万元

22.04.2016  18:59

日前,省财政厅下达丽水市2016年省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1330万元,其中市本级100万元、景宁县530万元。该资金属于省专项性一般转移支付资金,全省共安排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2700万元,根据各地民族人口、民族村、民族乡镇数量等客观因素,结合重点工作等其他因素进行分配,我市获得资金量占资金总量的49.3%,列全省第一。该资金将统筹用于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改善少数民族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少数民族群众收入水平,促进畲族文化发展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