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误踩信用卡收费三大雷区
延时还款需电话申请
特殊卡种不激活也可能收费
分期付款实际年息远远高于宣传
截至今年二季度末,我国信用卡累计发卡4.22亿张,人均持有信用卡0.31张。一些商务人士或者白领钱包中有两三张信用卡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吃饭、购物、看电影都习惯刷卡支付。但是,有些持卡人没有意识到,如此便捷的信用卡业务却隐藏着收费雷区,稍不留神就有可能被收取高额费用。
雷区一:“容时”服务非百试百灵
对于手上有很多信用卡的用户来说,偿还欠款可马虎不得,如果晚还了一两天款或少还了一元钱都可能会被全额罚息。中国银行业协会去年公布的修订版《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要求,从2013年7月1日开始,各家商业银行向信用卡持卡人提供容时服务,欠款3天以内还款的即视为按时还款。
据记者调查发现,由于该规定仅为自律公约并没有强制性,因此各家银行对于容时服务的执行力度并不一样。多数银行提供的还款宽限期为3天,例如招商、华夏、浦发、兴业银行等。不过,也有例外的。农行和建行的宽限期为2天,中国银行根据卡片类型的不同,宽限期从3天至9天不等,普通卡和金卡客户为3天,白金卡客户为9天。
需要注意的是,在执行容时服务的几家银行中,大多数都需要持卡人打客服电话进行申请,并不能获得自动延期。部分银行对申请延迟还款的次数也有限制。
雷区二:特殊卡种未激活也收费
为了获得开卡礼,或者就是纯粹帮朋友的忙,日常生活中“办卡却不开卡”的现象普遍存在。有一部分人可能有所不知,少数特殊卡种即使未激活仍需缴纳年费、制作工本费等,尤其是一些银行针对高端客户发行的白金卡。
近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了《银行卡业务风险控制与安全管理指引》(下称《指引》),对于信用卡的使用和发布做了新的规定,其中再次强调了对发卡银行信用卡激活操作规程,信用卡不激活不得收费,但并非绝对。
《指引》规定,在特殊情况下,持卡人以书面、客户服务电话录音、电子签名、持卡人和发卡银行双方均认可的方式单独授权扣收的费用,以及换卡时已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使卡片未激活仍要被收取一定的费用。
雷区三:分期付款实际年息很高
手头资金紧张了,很多持卡人第一个想到的便是借助信用卡分期,“免息”是银行打的揽客利器,持卡人需要承担的是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以分期12个月为例,银行目前比较普遍的手续费利率为7.2%,但实际上,分期付款的实际年利率要远高于这一数字。
所谓利息,就是借款人占用资金所付出的代价,分期付款的手续费本质上和利息并无区别。如果持卡人把1万元的购物消费进行12个月分期还款,假设手续费是7.2%,那么持卡人总共需要支付给银行720元的手续费。但是,信用卡分期需要消费者每个月都偿还部分本金和利息,资金占用是分段的,第一期还的资金,消费者实际上只使用了一个月,第二期的资金只使用了两个月,但是消费者每个月付出的手续费都是按照7.2%的年利率来算的。
这样算起来,1万元的消费信用卡分期12期后,持卡人实际上需要承担的年利率远远超过银行所宣传的7.2%。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马杉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