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除了减税还要降费
14.05.2015 17:24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
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一季度中国经济增长7%,不仅显著低于去年7.4%的增速,而且1.3%的环比增速也创出有数据以来新低。而即便是去年7.4%的增长速度,就已经是1990年(3.8%)以来最低全年增速。
面对中国经济持续加大的下行压力,政府用上了被总理称之为“积极的财政政策”的工具:对小型微利企业进一步减税降费。
“通过减税降费,政府将决策的主动权交由市场。让企业的钱留在市场,政府的钱变少,企业将多出来的资金用于新增就业、进行技术创新等,从而激发经济活力。”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聂日明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
除了继续“减税”,还要主动“降费”。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冯俏彬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认为,除了可以继续提高小微企业减税的上限,还要找出社会强烈反映的“税负重”的诉求的真正成因。
“目前我国的宏观税负在国际上来说处于中等水平,却出现了‘税不重’而‘负担重’的现象,其深层次原因在于政府收入秩序的混乱。因此,只有将目光锁定在清理、整顿费与基金上面,才能在当前经济下行、政府收入下降、税制改革的背景下,找到为社会减负、释放经济社会活力的可行之路。”冯俏彬如此分析。
5月6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指出,要“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加快取缔和停止执行没有依据、越权设立或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收费基金,公布全国性、中央部门和单位及省级收费目录清单。”
小微企业面临“一穷三弱”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刘宝柱表示,小微企业在税收上的概念和其他部门略有不同,主要通过三个标准来判断:一是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三是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之所以对小微企业进行减税降费,是基于“很重要”与“有困难”两个原因。
一方面,小微企业占市场主体的绝对多数,是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基础。
国家工商总局全国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报告课题组分析显示,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各类企业总数为1527.84万户。其中,小型微型企业1169.87万户,占到企业总数的76.57%。将4436.29万户个体工商户纳入统计后,小型微型企业所占比重达到94.15%。
小微企业对于缓解就业压力也极为重要。国务院在日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中指出,要“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同时给予了“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一年社保补贴”等优惠措施。
另一方面,小微企业的整体经营持续下行,给整个经济带来了压力。
日前,由汇付天下与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共同发布的“汇付-西财中国小微企业指数”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数据显示:小微企业整体经营持续下行,全国有39.3%的小微企业营业额较去年四季度减少,全国盈利小微企业的比例跌至46.3%。在去年4月的博鳌论坛上发布的《小微企业金融发展报告2014》显示,2013年间的小微企业净利润表现比较平淡。63.7%的受访企业表示支出增加,小微企业净利润持平或下滑比例由上一年的57.7%上升到62.5%。
“小微企业是产业转型升级的新引擎、是城市转型升级的新力量、是创新创业的生力军,却面临着严重的‘一穷三弱’的问题。”商务部研究院产业研究员沈云昌对法治周末记者指出。“一穷三弱”指的是:一穷:小微企业的创业者,绝大多数都是白手起家,即使是很多有专利或新技术的创业者,获得天使投资的也寥寥无几,绝大多数的小微企业的资金实力都非常有限,整体属于“穷企”。三弱:大多数小微企业的创业者都经营管理弱、市场开拓弱、融资能力弱,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有可能导致小微企业“死亡”,很多有新技术、新发明、新模式的小微企业,往往因为不懂股权配置、不懂经营管理、不懂市场营销,最后都消亡了,小微企业的“死亡率”较高。
减税也是“积极的财政政策”
工商总局个体司副司长张霞坦承,“税费高”确实是当前小微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重大难题。
为应对这一难题,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今年减税的工作思路:继续实行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进一步减轻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负担。
2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大对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的减税降费力度,扩大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
冯俏彬对法治周末记者分析,政府简政放权的思路与经济下行压力,是推动“减税”行动的重要因素。
事实上,从2010年开始,国家已多次扩大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持续加大对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扶持力度。
这种“以减法换乘法”的治理思路,也逐渐显示出成果。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今年一季度,享受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的小微企业有216万户,减免企业所得税51亿元。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有2700万户,减税189亿元。两方面政策总计减税240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李克强分别在2月25日和4月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指出,对小微企业实施“精准减税”,本身就是积极的财政政策。
“积极的财政政策,不仅仅限于政府投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减税也是其中的一种。不同的是,后者是政府将资金使用的主动权交由市场调节。通俗来讲,减税就是让市场的钱变多,政府的钱变少,企业将多出来的资金用于新增就业、推动技术创新等途径,帮企业渡过难关,如果经济复苏,未来的税源自然也无问题。”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聂日明表示。
冯俏彬认为,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更应减少政府对于市场的干预。通过扩大民间投资领域,激发社会活力,有助于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形成经济发展“双引擎”。
执行力度被打了折扣
一位税务系统的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对于小微企业的征税,在国税部门需要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两大税种。关于这两方面的税收减免,国家在这几年也在逐步提高上限,以鼓励小微企业的发展。
在增值税的征收上,月销售额的上限由之前的2万元提高到现在的3万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显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按照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2010年,国家出台政策对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2011年该上限扩大到6万元,去年4月又进一步扩大到10万元。今年,这一上限再次扩大到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时限延长至2017年12月31日。与此同时,企业所得税缴纳税率仍然是按20%的优惠政策,比正常税率低5个百分点。
但小微企业主与专家都认为,这样的效果仍然不够。
《中国小微金融发展报告2014》中称,自2013年8月1日起,国家推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但56.9%的参访企业表示未享受到。在2013年小微企业最希望政府推行的举措中,“减少税费”是最迫切的政策需求。
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2014年全国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减免增值税营业税优惠的小微企业共减免税款612亿元。
“如果对612亿元减免税额,全部按照3%的增值税率或营业税率进行倒推,也就是说小微企业被减免征税的营业收入总额不过两万多亿元,这也就是国家电网一家单位的年营业收入(国家电网公司2014年5月5日发布的2013年审计报告显示,当期实现营业总收入约20498亿元)。这样来看,受益的小微企业还是很小一部分,免税的力度还是不够大。”聂日明对法治周末记者分析。
冯俏彬到地方调研时发现,增值税和所得税减免所带来的优惠,只能照顾到很小的范围,“我们调查发现,受益的小微企业多是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只要生意稍有起色,月收入超过两三万元很容易,而一旦超过上限,就享受不到减税政策所带来的优惠。”
“新的政策与原有的政策相比之下,优惠力度还不明显;例如降低所得税,如果企业利润不高,影响就不大。”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胡怡建认为。
沈云昌更是指出,减税的改革应当一步到位,对小微企业完全免除所得税、增值税和营业税。“以此让更多的小微企业成长成为中型企业和大企业,将会增加国家的大中企业税基数量,会为国家带来更多的税收。”
除此之外,“减税”政策执行时的偏差,也让原本的力度打了折扣。
在河北从事钢材生意的小微企业主李建(化名)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尽管政策的初衷看起来很好,但现在的经济形势不太好,地方征税任务繁重,为了完成预定的任务指标,有时候会让他们在账目上“多盈利”,以收取更多的税收。
“这就好像商场打折卖东西,先把价格提上去然后再打折,所以即使有减税,也没什么优惠。”李建无奈的对记者说。
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在对《公告》解读时提到:“个别税务机关仍然存在认识不到位、工作力度不够、服务衔接不顺畅等问题,导致小微企业优惠受惠面不高。”因此,下一步“要打通税收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保证小微企业真正享受税收优惠。”
在分析“减税”政策打折的原因时,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胡怡建指出,虽然上面要求减税,但目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地方征税任务繁重,为保障和稳定财政收入、完成预定任务,减税政策在实际执行中容易产生偏差。
“例如,中央明确‘营改增’改革中对税负增长的企业进行财政补贴,但有些地方由于财力有限等因素,并未执行,导致企业迁移至有补贴的地方。”胡怡建说。
“减税”之外还要“降费”
聂日明认为,减税对于企业能够带来多大的福利,要看税收在企业的负担中占有多大比例。尽管当前中小企业和大企业的适用税率结构基本相同,但是中小企业面临的税费比重相对其销售收入和企业规模而言,尤其是表现在事实上的其他费和非税负担却明显重于大企业。
据了解,小微企业除了要向国税部门缴纳增值税与所得税以外,公司要缴纳的税费名目繁多,包括社保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土地使用税等。
“对于小微企业而言,社保和其他费用是小微企业更大的成本。”聂日明说。
在4月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有关部门负责人汇报说,2013年以来,中央层面累计取消、停征、减免了4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每年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约920亿元;而在地方层面,仅2014年各省(区、市)累计取消收费就超过600项。
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其中特别提到:“尤其要落实好对小微企业减免收费基金的政策。”
冯俏彬表示,就科学测算而言,目前我国的宏观税负在国际上来说处于中等水平。这说明,从税收的角度探讨为社会减负的空间都极其狭窄,特别是考虑到转轨时期我国政府职能还将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保持较大规模和范围、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时,就更是如此。
“造成‘税不重’而‘负担重’的深层次原因在于政府收入秩序比较混乱,只有将目光锁定在清理、整顿费与基金上面,才能在当前经济下行、政府收入下降、税制改革的背景下找到回应社会关切、为社会减负、释放经济社会活力的可行之路。”冯俏彬对法治周末记者分析。
“重点清理整顿那些设立不合理、管理不到位、使用不透明的费与基金,可以收到减轻社会负担和规模政府收入秩序的双重功效。”冯俏彬说。
来源:法治周末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
14.05.2015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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