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发布
浙江在线12月7日讯 (浙江在线记者 钱祎 通讯员 张淳)近日,记者从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重大决策,补齐小城镇发展短板,加快推进“两美”浙江建设,《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已研究制定完成,并于日前正式下发。
未来3年,我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将按照全面推开、分类推进、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的总体思路,排出任务书、时间表、作战图,明确阶段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步骤。以规划设计引领、卫生乡镇创建、“道乱占”治理、“车乱开”治理、“线乱拉”治理和“低小散”块状行业治理6个专项行动为重点,全面落实“一加强、三整治”(即加强规划设计引领,整治环境卫生、整治城镇秩序、整治乡容镇貌)18项工作任务,全面提升小城镇生产、生活、生态环境质量,决不把“脏乱差”带入全面小康,为全国小城镇发展提供“浙江样板”。
据了解,该项工作将分四个阶段具体实施。
第一阶段为2016年10月至12月,抓机制、树样板。全面建立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层层落实、上下联动的组织领导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全面制定和落实各项政策保障措施;全面制定出台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各级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全面完成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方案编制工作;全面迅速推开脏乱差治理,分级、分类确立省、市、县示范样板。
第二阶段为2017年1月至12月,抓推进、求突破。推进脏乱差大整治,城镇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明显改善,城镇秩序得到初步改观;推进规划实施,进一步深化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对涉及乡容镇貌的重要街区、重要地段、重要节点开展项目设计,并组织实施;推进整治方式方法和政策制度创新,积极探索构建符合各地实际的现代小城镇治理体系。计划全省30%的乡镇(街道)考核达标,各乡镇整治项目总体形象进度达到30%以上。
第三阶段为2018年1月至12月,抓提升、出成效。深入推进脏乱差整治,提升小城镇环境质量,城镇秩序得到明显改观,乡容镇貌得到初步改观,符合各地实际的现代小城镇治理体系得到初步建立;深入推进赤膊墙、蓝色屋面、背包式太阳能、沿街封闭卷闸门、“线乱拉”治理,提升城镇空间品质;深入推进各类整治项目实施,提升城镇功能,彰显城镇特色。计划全省70%的乡镇(街道)考核达标,各乡镇整治项目总体形象进度达到80%以上。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初见成效。
第四阶段为2019年1月至12月,抓巩固、强管理。不断完善督查考核“回头看”机制,巩固整治成效;不断完善整治建设管理,基本建立符合各地实际的现代小城镇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小城镇边界区域治理,构筑城乡美丽格局。各类整治项目全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实现,脏乱差现象全面消除。全省乡镇(街道)全面通过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