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政府办公厅将档案工作纳入厅年度绩效考评内容

03.08.2015  13:16
近日,辽宁省沈阳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市政府办公厅档案考评工作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对厅内各处室、厅属各单位档案工作进行考评,并将档案考评结果纳入厅年度绩效考评内容。

细则》包括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归档范围、考评要求、考评标准、考评程序、考评结果运用等7个方面。其中规定:档案考评工作根据市档案局馆统一部署和厅档案工作安排进行,每年1次;办公厅对照组织管理、归档文件材料齐全完整、档案整理规范、档案移交及时等标准对厅内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进行考评,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即对在市档案局馆组织的考核抽查中扣分的处室(单位),取消当年评选先进处室(单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