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将开展搭桥预订商品房作为安置房服务
新华网浙江频道杭州5月7日电(记者 吕昂)为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提高保障效率,推进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和征迁货币化安置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杭州市人民政府日前下发《关于大力推进住房保障货币化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提出将推行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加大征迁货币化安置力度,并开展搭桥预订商品房(资料、团购、论坛)作为安置房服务。
该《意见》提出,杭州将向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发放租房补贴,资助其通过市场租赁住房。针对保障家庭的不同收入水平,将建立差别化的租金补贴机制。
据该《意见》,杭州将加大征迁货币化安置力度,提高货币化安置奖励标准。在国有土地征迁安置中选择货币补偿的,由征收部门在按评估价格对被征收人住宅房屋给予补偿的基础上,再按评估价格的20%给予货币补贴,被征收人按期搬迁且在领取货币补偿款起12个月内购买住宅房屋的,由征收部门再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格的22%给予奖励。集体土地征迁安置,也将建立房产、土地行政管理等部门住宅房屋交易价格对接机制,刚性货币化安置单价,合理引导被补偿人选择货币化安置。
同时,将严格控制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征迁中实物安置的优惠政策幅度,并逐步减少实物安置房建设。尚未实施的征迁项目,将逐步减少直接建设安置房的比例,优化安置房源调配,在消化现有安置房库存的基础上,积极引导货币化安置。
杭州还将开展搭桥预订商品房作为安置房服务,供被征收(补偿)人自愿选择购买。杭州各区县可以单个征迁项目为单位或全辖区统筹,根据选择货币化安置的被征收(补偿)人的安置需求,搭建平台提供商品房信息供自愿选择购买,或者通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公开选定若干商品房项目,由征迁项目实施单位支付订金锁定房源,以较市场售价更优惠的价格预订房源并供被征收(补偿)人自愿选择购买。经被征收(补偿)人同意,也可将其可享受的货币补偿款价值,制作成相应的房票,用以通过市场自行选择商品房购买。
杭州市住保房管局表示,该《意见》的制定符合近期国家有关文件中明确的“住房保障要从实物为主转向实物和货币并举”、“建立商品房和保障房互通机制”、“鼓励地方政府将符合条件的商品房回购作为保障房源”等政策导向,也符合杭州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该《意见》是对杭州各区县的原则性的指导意见,从2015年4月29日起施行。
(来源:新华网浙江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