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家庭暴力坚决说“不”!
“上诉人项某与被上诉人王某离婚纠纷案,现在开庭!”昨天,温州中院家事审判合议庭敲响了第一槌。今年3月1日,我国首个防治家庭暴力的专门性、综合性法律《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后,温州两级法院便陆续成立了家事审判合议庭。昨天审理的这起项某的离婚诉讼,也涉及家庭暴力。
“正值三八妇女节,我们组织这场庭审观摩,希望能够切切实实维护好保障好妇女的合法权益,对家庭暴力坚决说‘不’!”温州中院民一庭庭长夏孟宣说。
案子中的项某和王某是在2011年8月经人介绍认识的,3个月后订婚,并按当地习俗举行了婚礼。2012年,两人生下女儿小婷。但据王某说,两人婚后时有争吵,特别是孩子出生后,矛盾更多,丈夫脾气暴躁,大男子主义愈演愈烈,经常殴打自己。
和很多遭受家暴的女性一样,王某考虑到女儿还小,便一直忍让着。
王某在诉状中提到了几件事情:
去年8月8日,王某去温州龙湾国际机场见朋友,项某怀疑妻子有外遇,不问青红皂白就把她和朋友痛打了一顿。王某随即报警,项某被带至机场派出所。
之后,王某搬到娘家居住。2015年8月14日在自家门口,项某和姐姐将王某打伤,还将她的车后窗玻璃砸碎。
2015年10月3日凌晨,项某又到她娘家门口大吵大闹,并用菜刀把大门玻璃损毁,并扬言要杀了她全家。王某再次报警……
如此种种,王某认为夫妻俩已经再也没有和好可能,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一审法院认为,项某、王某结婚多年,育有一女,建立了家庭,本应充分珍惜;然而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王某与项某分居生活期间,项某曾持刀至王某娘家威胁王某,此举虽并未给王某的身体造成直接伤害后果,但已给王某在精神造成了严重伤害,已构成家庭暴力,严重影响夫妻感情。而且,项某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表明他对婚姻关系的维持也缺乏积极的态度。因此,法院认定项某和王某夫妻感情确破裂,判决离婚,同时女儿由项某抚养至独立生活,王某支付子女抚养费合计10万元。
项某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
项某认为,当时他是以为王某背叛自己,忍无可忍才在机场打人的。这件事之后,王某就搬去了娘家,要和他分居,项某去妻子娘家前喝了很多酒,才出现了拿刀大吵的一幕。项某并不认为自己构成家庭暴力。
但王某的律师指出,两人结婚这么多年,项某时常对王某动手,项某父亲去世那天,也曾打过王某。
家事合议庭经过二审后,当庭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我们审理的婚姻家庭纠纷类案件中,有许多都涉及家庭暴力。”温州中院民一庭副庭长李佩认为,要探索建立反家庭暴力的整体防治网络,形成确保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有效执行的合力。
据悉,温州中院的家事审判合议庭,除审理上述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外,还重点审理继承纠纷及其他纠纷,由具备丰富民事审判经验和熟悉妇女工作的资深法官组成,且必须配备女性法官和女性人民陪审员。“接下来,温州两级法院将陆续在民事审判庭设立家事审判合议庭,有条件的法院还将增设家事审判庭。”夏孟宣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