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核发(换发、变更)天台县鑫远矿业有限公司—大岭口银铅锌矿等23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告知书
15.01.2016 17:35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各有关企业:
经对天台县鑫远矿业有限公司-大岭口银铅锌矿等23家企业(发证18家,变更5家)的申报资料的审查,确认其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同意核发(换发、变更)有效期三年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请未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及时到省安监局办事大厅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领证地址:浙江省行政中心八号楼(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9楼,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事大厅。联系电话:0571-87056935。
附件:23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情况一览表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15日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5.01.2016 1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