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审计、编办两部门“七举措” 协同推进机构编制审计

04.01.2016  19:03

去年12月以来,遂昌县审计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采取了构建会商机制、交换相关信息等七项措施,加强协作配合,结合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专项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协同推进机构编制审计。

一是联合转发文件。为了让各单位了解机构编制审计的要求、内容和重点,推进机构编制审计制度化、规范化,两部门向各乡镇(街道)、县属部门联合转发了《浙江省机构编制审计实施办法》。

二是构建会商机制。确定分管领导、相关科室定期对接,共同商议全年性和阶段性机构编制审计的重点单位、范围、内容,协商处理审计发现的机构编制管理方面问题,及时总结机构编制审计的经验。

三是学习法规政策。鉴于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在开展机构编制审计方面还处于“空白”,编办一方面提供了《机构编制工作法规政策及常识汇编》一书,同时又对审计干部进行了专题辅导和解读。

四是交换相关信息。审计局提供列入今年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专项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单位清单,编办根据清单提供被审计对象的机构编制信息和数据资料、专项督查核查报告。

五是明确审计重点。两部门确定了现阶段机构编制审计重点,主要是各单位人员配备的定编、定岗、定员情况,领导职数配备,违规编外用工、人员在编不在岗、虚报冒领财政资金“吃空饷”等情况。

六是开展协同审计。在开展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专项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县编办派出人员参与审计,与审计组一起对机构设置、编制使用、编外人员管理情况进行核实。

七是建立整改机制。两部门协力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编办将机构编制审计结果作为调整机构编制事项的重要依据;对审计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编办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进行研究,健全完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