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出台《嵊泗县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 结算审计限时制度》
20.09.2016 20:44
本文来源: 审计厅
近期,嵊泗县审计局出台《嵊泗县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限时制度》,以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效率,促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强化过程管理。
《制度》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列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审计机关应当自计划确定之日起7日内告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后60日内提请竣工结算审计,结算审计完成后及时进行财务决算审计。
《制度》强调审计机关应当自收到完整的送审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协审单位发出协审任务通知书。协审单位应当自签收协审任务书5日内编制完成项目审计实施计划,提交审计机关审核;80日内出具审计报告初稿,报审计机关终审;90日内向建设单位和承接项目的单位出具审计报告。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计期限的,延期申请一次为30天。协审单位应在出具初稿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报审计机关,经审计人员报请审计机关负责人同意后方为有效。审计实施期间每月5日之前,协审单位须向审计机关报送月进度情况。
本文来源: 审计厅
20.09.2016 20:44
省人大财经委与省审计厅联合开展审计查出问题后续整改情况督查
本网讯 为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计查出问题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李卫宁出席中国浙江省—比利时西弗兰德省合作促进委员会第6次会议
本网讯 4月28日,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赵光君赴金华市开展土地管理条例和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立法调研
本网讯 4月26日至28日,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