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审计厅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14.08.2015  12:12

  
  7月29日,受省政府委托,甘肃省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武毅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作了《关于201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代表在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时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甘肃省审计厅突出政策执行和资金绩效,着力打造预算执行和经济责任审计两个平台,切实加强对预算执行、结构调整、政府性投资等重大项目和涉农、惠民、扶贫等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不断推动审计工作改革创新,规范社会审计购买服务,试点设立乡镇审计机构,推进审计信息化和财政审计监控平台建设,着力构建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体系。共完成10个省级单位预算执行、3户国有企业、11所大中专院校、12家已撤销的驻京办事机构资产、35个省直部门经营性房产、8项专项资金、15个重点建设项目及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审计,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对兰州等4个市及19个县区财政收支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共审计项目8859个,发现违规问题金额179.23亿元,促进拨付到位资金2.98亿元,挽回损失5.85亿元,调整账务、归还原资金渠道等金额133.14亿元。重点揭示和反映了五个方面的情况:一是着力维护政令畅通,全力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二是着力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积极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和经济发展新常态;三是着力深化预算执行和资金绩效的审计监督,促进经济运行提质增效;四是着力监督检查民生资金和重点项目,促进及时防范风险、堵塞漏洞;五是着力推动审计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审计结果表明,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按照人代会批准的预算和有关决议,依法组织收入,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提高财政保障能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结构调整和基础设施建设,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省财政贴息31亿元撬动银行贷款667亿元,筹资7亿元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创业引导基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3亿元,用于科技创新驱动等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建设;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清理税收优惠政策,省级预算专项由2013年的557项压减到227项,财政中期规划、政府性债务管理、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等改革措施有序推进。健全财政监管机制,督促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省级“三公”经费支出3.13亿元,较上年压减1.17亿元,减少27.2%;完善预决算公开工作机制,省市县三级全部公开了财政预决算,104个省级部门公开了“三公”经费预算。
  甘肃省审计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出处理,及时移送违纪违法线索,会同相关部门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督促有关单位严肃问责。截至2015年6月底,已整改落实问题金额271.69亿元,其中上缴财政17.09亿元,归还原渠道资金16.80亿元,调账处理46.97亿元,增收节支1.16亿元,及时拨付和清理往来资金等189.38亿元。市县党委、政府及司法、纪检、组织等部门共处理相关责任人469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3人,免职、降级、辞退22人,通报批评及诫勉谈话等339人。通过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惠农贷款贴息等专项资金审计,退回挤占挪用或重复享受资金2909.63万元,拨付到位和退还保证金1.27亿元,取消保障对象资格214户,清退保障性住房43套,健全完善制度14项。
  甘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7月17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审计情况汇报,就整改审计查出问题做出安排部署,要求对账销号、举一反三、抓好整改,限时反馈情况,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强对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和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全覆盖审计监督。
  甘肃省审计厅在如实披露、督促整改、严肃问责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体制机制和制度性根源,提出了加强管理的意见建议,促进被审计单位采纳审计建议1025条,完善规章制度20项,筑牢制度的“笼子”,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如针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发现的问题,甘肃省审计厅会同省建设厅梳理了9个方面115个风险点,由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风险防控的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有效防范和避免重大风险;针对扶贫资金审计发现的问题,甘肃省审计厅会同省财政厅、省扶贫办修订完善了《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和《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实施细则》,下发了《关于做好全省2014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提出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和项目前期工作,实现财政收支适时监控,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等措施,在促进深化改革、保障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提高资金绩效、推动反腐倡廉和依法治省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