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监测中心顺利通过实验室计量认证/认可二合一现场评审

09.03.2015  22:13

  

  2015年3月6至8日,省环境监测中心迎来了国家实验室计量认证/认可评审组一行5人,对中心开展计量认证/认可二合一复评审。 

  三天来,专家组通过盲样考核、常规试验、操作演示、授权签字人面试、审查质量体系文件及有关运行记录等方式对中心质量体系运行进行了全面的评审。 

  由于前期中心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各相关部门的充分准备,现场评审工作顺利开展。评审中,专家组一致认为我中心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符合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CNAS-CL09:2013《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微生物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CNAS-CL10:2012《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及《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并同意我中心的认可检测能力扩至12大类534项,认证检测能力扩至12大类462项。专家组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提出了改进的建议,希望中心的质量管理水平能更上一层楼。 

  下一步,中心将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质量手册等体系文件的宣贯与学习,并按照《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等相关要求开展监测工作,持续改进质量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