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实施百日攻坚行动空气环境质量提升明显
今年以来,该市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深入开展以清洁能源、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防治、扬尘控制、绿色出行、餐饮油烟整治、烟花禁燃、垃圾禁焚、干洗业废气整治、农业农村废气整治等为重点的大气治理十大专项行动,努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10月初,该市环保、建设、行政执法、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了环境空气质量提升百日攻坚行动,紧抓大气污染防治“牛鼻子”,对症下药、狠抓落实、强力推进,取得突出成效。监测数据显示,10月份,全市PM2.5浓度均值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6.3%,空气优良率同比上升12.9个百分点。进入11月份以来,随着各项工作的深入,11月上半月PM2.5浓度同比降幅扩大到25.9%,空气优良率同比提高幅度扩大到42.5个百分点, PM2.5浓度降幅和空气优良率提高幅度均居全省第二,在冬季全省PM2.5迅速上升的情况下,对比行动前(9月)PM2.5浓度上升18.9%,上升幅度全省最低,比全省平均增幅54.5%低35.6个百分点,冬季雾霾高发、PM2.5浓度骤升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主要做法:
一、严把建设关,全力破解扬尘难题。
一是实施主要道路加密洒水保湿。市区所属18辆洒水车(计划再增加26辆,采购中)实行两班制作业,在重点区域所有城市道路实行每天5点-21点时段内16小时循环作业,晴天洒水间隔时段不超过60分钟,保持道路湿式交通,行人车辆通行基本无扬尘。二是实施城市喷射造雾降尘。技术革新抓效率,以横塘沿社区安置小区工地为试点,设计自制自动喷雾系统,利用塔吊高度高和工作半径大的特点,每小时进行一次空中喷雾作业,以湿润空气的方式达到治理扬尘目的。据悉,1台回转半径40米的塔吊喷雾作业可覆盖5024平方米作业区,每台材料加装费仅需4000余元,比省外同类设备节约14000余元,该技术已着手申报专利,并在全市进行推广。三是实施建筑工地标准化管理。严格执行建设工地规范化管理,除落实施工现场围挡、工地砂土覆盖等“七个100%”管理措施,进一步要求重点工地现场土方开挖作业时在作业面设置高炮喷淋设备或其他降尘措施,减少作业扬尘。四是严管建筑运输车辆。在施工现场车辆出口处除设置冲洗水槽和车辆冲洗设备,对车辆出口外30米范围进行冲洗保洁。市区二环内实行渣土、砂石、建筑垃圾车辆运输临时许可证制度,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管理,从严核实建筑运输车加盖装置,严厉查处二环内运输车辆撒漏行为,截至10月底,查处机动车载物行使时遗洒等违规行为571起。部分渣土运输车辆上还试装了自喷淋降尘设备,降低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的扬尘。五是加大外部监管力度。设立工地扬尘污染投诉专门举报电话,对举报核实者给予每条50元的举报奖励。对在专项整治中被处罚的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上网公示,该项目3年内不得参与评杯、评奖,并将项目经理不良记录纳入“浙江省建设市场行政监察管理信息系统”。
二、狠抓生活源,重点突破餐饮油烟治理。
一是取缔非法露天烧烤。对占道经营、无证经营和居民区敏感点附近影响群众生活、群众意见较大的非法露天烧烤进行专项整治,加大对露天烧烤整治执法力度,坚决取缔非法露天烧烤,并对取缔情况开展每日一报。截至目前,已取缔露天烧烤28家。二是开展餐饮油烟规范化治理。组织开展集中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酒店、饭店、中大型单位企业食堂等室内从事饮食服务、产生油烟污染的各类项目,禁止在未经规划作为饮食服务用房的居民楼或商住楼内新建产生油烟的餐饮经营场所,要求所有保留经营的餐饮单位必须安装符合环保排放标准的油烟净化、处理装置,并建立运行维护制度,确保油烟和有机废气达标排放。截止10月31日,市区共排查餐饮单位845家,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267家,下发餐饮整改通知书173份。三是杜绝非法焚烧垃圾行为。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和规范,开展城市垃圾清扫、收运工作,加强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人员的规范化管理,禁止工作人员违规焚烧、处置垃圾。开展垃圾焚烧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违规焚烧垃圾行为的管控,及时查处焚烧工业废弃物、露天场所和公共垃圾容器内焚烧各种生活垃圾的行为。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1300多人次,处理焚烧垃圾40余起。
三、紧盯能源口,全面推进燃煤锅炉整治。
一是拆除非法锅炉和老旧锅炉。对锅炉设置及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摸排,对未经审批擅自安装、或未通过年审的锅炉责令停止使用,对一环以内列入落后淘汰的老旧锅炉全部给予拆除。截至目前,共排查出28个老旧锅炉,现已全部停用,下一步将实施拆除。二是推进锅炉除尘设备全覆盖。全面检查城区锅炉烟尘防治情况,对未采取有效除尘措施的实行限期整改,保留使用的锅炉必须配套达标除尘设施。截至目前,共排查28家锅炉企业,其中23家已安装除尘设施,排放符合有关标准;2家已停用;对存有问题的3家责令限期整改。三是积极推进烟尘治理。以火电、水泥、有色、化工等行业以及燃煤锅炉为重点,深化工业烟粉尘治理,实施限值排放,推进除尘技术改造,开展砖瓦窑烟尘排放治理和火电发电机组烟气清洁排放工程建设改造,全面消除烟囱冒黑烟现象;实施脱硫脱销工程,完成浙能兰溪电厂2#和3#机组等全市热电企业脱硫工程建设,要求所有火电机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限值。
四、严守交通线,强化落实“黄标车”管理。
一是鼓励引导“黄标车”自主淘汰。堵疏结合,出台《金华市区黄标车淘汰补助实施办法》,实施补助淘汰,利用好“早淘汰、多补助”政策导向,做足宣传,并为车主申请淘汰提供方便快捷的渠道,充分调动车主提前、主动报废的积极性。全市共安排黄标车淘汰补助资金5.36亿元,截至目前,共补助淘汰黄标车4212辆,发放补助资金3500多万元。二是综合施策倒逼“黄标车”淘汰。实行“僵尸黄标车”和老旧车强制注销,做好政府部门黄标车率先淘汰,加快营运黄标车淘汰进度。扩大限行区域,禁止非绿标车通行,全面实施限行区域道路监控执法,倒逼社会车辆主动淘汰。市本级于10月30日开始开展黄标车限行视频监控抓拍执法,当日共抓拍黄标车违规驶入限行区域160辆,处罚没款1.6万元。加大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力度,升级采用简易工况法、加载减速法等新标准,实行机动车排气同步检测,提高黄标车排气检测频率,对黄标车实行每季一检,并定期组织开展排气监督抽测,对一年没有进行季度检测的黄标车实施强制注销,对环保检验不合格车辆不予通过机动车年审。截至目前,全市共淘汰38962辆,完成省下达任务的90.61%、市下达任务的81.17%。三是实施拥堵路段交通管制。为有效减少行车高峰期和拥堵期汽车尾气高浓度排放,对拥堵路段实行早晚高峰单行,对重要区域周边的交通信号灯进行优化,并加强路口警力部署,取消部分影响交通的停车泊位,提高高峰期间通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