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办理出入境证件须知
20.08.2015 00:53
本文来源: 公安局
(一) 适用对象: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在中国大陆地区没有户籍,有定居国外的相关证明,且暂住在杭州的中国公民。
(二) 申请出入境证件所需材料:
1、交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并提交复印件;
2、交验定居国外证明原件(永居证、绿卡等,外文资料需提供翻译件),并提供复印件;
3、交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户口申报凭证并提供复印件;
4、按照《办理普通护照相关申请须知》、《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相关申请须知》、《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相关申请须知》的有关要求提供相应申请材料。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既有定居国外的相关证明,又有中国大陆地区户籍的,必须按照内地居民相关办证要求办理出入境证件;
2、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相关申请的,必须由杭州市市本级出入境办证窗口受理,申请人按相应事由提交申请材料,审批通过后一律签发其他(Q)类赴港澳签注。
3、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办理普通护照、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可由暂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按其申请事由签发相应类型签注(赴台个人旅游申请不受理);
4、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办理出入境证件均需本人办理,不能委托代办。
杭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本文来源: 公安局
20.08.2015 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