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安监局“六个结合”抓好行政执法工作
09.11.2015 17:02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天津“8.12”爆炸事故发生后,我局“六个结合”抓好行政执法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与开展专项行动相结合,凝聚共识促执法。及时将国家、省、市相关文件下发传达至辖区企业,并结合三场所两企业专项治理、高温季节安全大检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等活动,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召开执法专题研讨会,探讨交流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疑惑,研究明确执法重点、标准和要求,保障执法有序推进。 二、与落实上级检查组检查出隐患问题整改相结合,以点带面促执法。针对上级检查组检查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开展整改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逐条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并举一反三全面开展针对性问题普查,防止其他企业出现类似事故隐患。 三、与贯彻落实新安法相结合,严厉处罚促执法。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现的诸如特种作业无证上岗、危险作业安全措施未落实、发包给无资质单位作业等的违法行为,加大经济处罚和停产停业处理力度,增加了企业安全生产违法成本,提高了安全行政执法的威慑力。 四、与网上隐患排查自查自报系统应用相结合,夯实基础促执法。把未主动自查隐患,在网上自报、整改核销隐患的企业作为执法监管的重点,督促企业自觉开展日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形成常态化。督促已录入企业持续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并要求对上报的隐患质量严格把关,做到隐患排查治理符合实际并切实有效。 五、与督促事故发生单位整改措施落实相结合,突出重点促执法。加强对事故发生单位的重点执法、跟踪执法,严查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同时督促企业从生产计划、人员培训、现场警示告知、风险辨识等环节落实安全风险告示,切实抓好危险场所的危险作业措施落实,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相结合,转变作风促执法。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及时告知企业的违法行为及其危害性,享有的权力义务等,在执法的同时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灌输给企业。针对企业存在的因流动性大持证难问题,经济效益低下而减少安全投入问题,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少且待遇低,企业租赁发包、层层转包等问题,开展交流研讨,并作为明年重点工作开展调研,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9.11.2015 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