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白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遭侵权获调解
日前,笔者从浙江省安吉县白茶产业发展管理办公室了解到,“安吉白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侵权纠纷案经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被告王某向原告安吉县农业局茶叶站赔偿人民币3万元,并立即停止销售印有原告享有的注册商标标志的安吉白茶包装。
据安吉县白茶协会会长许万富介绍,“安吉白茶ANJI WHITE TEA及图”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权由县农业局茶叶站于2001年1月21日取得,并授权给我们白茶协会使用。“安吉白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于2008年4月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并在欧盟等33个国家和地区成功注册了国际商标,该商标先后获得了浙江省十大名茶、中国名牌农产品、2012中国茶叶区域公用品牌价值十强等200多项荣誉。
王某作为从事茶叶经营的同行业经营者,明知县农业局茶叶站持有“安吉白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知名度和商业声誉。但2014年3月左右,王某在没有取得《安吉白茶证明商标准用证书》的前提下,一直对外销售印有“安吉白茶ANJI WHITE TEA及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安吉白茶包装,包括包装盒、包装袋、白茶内袋等,被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局茶叶站等组成的执法维权检查组专项检查时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相关规定,王某已经构成对茶叶站注册商标的侵权。
“县内的茶农和茶企使用‘安吉白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首先要到安吉白茶协会进行申请。”许万富表示,根据《安吉白茶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凡是符合管理规定的安吉白茶生产者和经营者,都可以按程序申请使用“安吉白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但近年来,随着“安吉白茶”知名度的进一步提升,市场上以外地茶叶冒充“安吉白茶”、将“安吉白茶”证明商标作为商品名称或商品装潢使用等情形时有发生,侵犯了“安吉白茶”证明商标权益。据悉,每年春茶上市时节,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在全市范围内联动开展白茶证明商标保护专项行动,对种植、加工、销售等各环节的青叶、茶叶进行抽样检测,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确保上柜产品质量和品牌声誉。同时协助商标所有权人开展打假维权,至今已多次赶赴宁波、江苏、上海、山东等地,对涉嫌擅自使用安吉白茶商标进行跟踪调查和打假整治,切实维护安吉白茶品牌形象,保障白茶产业健康发展。
另据了解,为了确实加强“安吉白茶”证明商标的保护,安吉县于2012年12月,专门从市场监督(工商)、农业等部门抽调专业人员组成白茶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县白茶产业管理、培训、维权等,对相关辖区内各类茶企商标使用情况、个性包装情况进行动态了解,并对创牌策划进行系统性指导,茶企包装进行统一设计和规范管理,同时建立茶企信用管理机制,鼓励茶企诚信经营,对各类茶企相关信息进行统一建库归类存档。
“今后对类似行为的打击将更为严厉。”安吉县白茶产业发展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今年我县对《安吉白茶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安吉白茶统一专用包装管理办法》和《安吉白茶统一专用包装定点印制企业管理办法》都进行了重新修订,更加规范、更加明确的规定了如何使用安吉白茶证明商标,相关单位也将根据这些管理办法,常态化检查、管理安吉白茶包装市场,打击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