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法律援助中心贯彻习总书记指示: 10年里让每一位困难群众都打得起官司
06.09.2015 09:50
本文来源: 法制办
一是健网络、深覆盖、服务便民化。在认真执行国务院和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本县实际做到便民利民。按照“网格覆盖+专人专线”法律服务模式(该模式得到时任省委书记赵洪祝批示)健全服务网格,在各乡镇(街道)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妇联、林业、人武部等部门设立和培育特色援助工作站,在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推行法律援助“一站式”便民服务,15个乡镇(街道)全部开通法律援助网上办案,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法律援助服务;充分发挥“12348”法律援助专线电话的职能作用,确保线路畅通,专人值守,处理及时;不断加大援助力度、降低门槛,对低保人群、零就业家庭、老年人、农民工欠薪、工伤以及军人军属等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援助案件当场受理、当场审批、当场指派,情况紧急或者即将过诉讼时效的援助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先办案,后补办手续。同时,不断加大财政保障力度,援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自2013年开始,办案补贴实行实报实销,援助经费从2005年的5万元 增加到2014年的105万元 ,增加了21倍 。十年来,全县法律援助案件从2005年的94件上升到2014年的4186 件,每年增幅达到30 %以上,共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336件,受援人达13804人次,接待来电来访法律咨询31374人次,挽回经济损失8371.8万元。
二是强机制,抓落实,操作规范化。强化财政保障力度,2014年联合县财政局出台《安吉县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以文件的形式,对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类别、发放标准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补贴标准达到全省中等偏上;细化经济困难审查,2014年6月,制定出台了《安吉县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规定》,进一步规范经济困难的认定标准,对申请法律援助困难证明出具、审查、责任等都作出了详细规定,该规定作为省内首个经济困难审查标准,还获得了省司法厅授予的创新奖;严格基层站点管理,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援助网络,强化基层基础,制定《安吉县星级法律援助工作站评定标准》,对全县乡镇(街道)、行业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按照三、四、五星级评定,实行分类管理;加强援助资源整合,联合公、检、法等部门出台《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纪要》,明确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操作细则和操作流程,该县援助案件在湖州市开展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中全部达到良好以上。
三是严监管,提质量,办案精细化。以“五项制度”为抓手,确保受援人的满意率达到100%。推行法律援助“点援”制。为使受援人享有更多的选择权,选择自己信任的或者熟悉的律师,“就近就熟”获得法律援助,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者的照片、执业年限、业务特长等信息录入电脑,引导受援人通过触摸屏点援,直接选择援助律师,被选中者必须亲自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目前,援助案件中通过“点援”的达80%以上。推行援助案件听庭评议制。通过组织知名律师旁听年轻律师出庭和组织年轻律师旁听知名律师出庭相结合,采取点评、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对审理过程中的辩护(代理)表现、适用法律、承办态度、庭审效果等方面给予评价,通过“以老带新”,“集体会商”,提高援助办案质量,并对援助案件进行有效监督。推行援助案件承办“双选”制。引入竞争机制,提高准入门槛,推行援助案件承办双向选择制度,即律师报名申请,援助中心通过培训、考试、考核,最后签约,通过签约进一步明确援助中心、承办单位、承办人三方权利义务,全县已签约人员65人。推行“知名律师”办案制。组织知名律师办理重大、疑难案件,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将典型、疑难、复杂案件指派律所主任、副主任、执业十年以上的名律师承办,每年知名律师办理援助案件达30%以上。推行案件质量评审制。2014年,制定《安吉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审办法》,每年开展同行评、受援人评以及承办的公安干警、检察官、法官等评议相结合的援助案件量化评审,作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评定结果,并将评审结果同案件补贴、年度考核挂钩。当年,首次按10%比例抽查了45件援助案件进行评审,良好以上达到80%,无不合格案件。
四是重宣传、察舆情,援助社会化。加强舆情分析。每季度定期对援助及咨询进行舆情分析,并对老年人维权、农民工群体性讨薪、外嫁女权益维护以及婚姻家庭关系案件等进行专项舆情分析、上报。构建覆盖全面、触角灵敏、反应快速的维稳信息预警体系,为党委政府和企业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撑和科学决策依据。大力开展“六进”及表彰活动。不定期深入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进“大墙”等“六进”活动258场次,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知晓率。连续两年联合县委政法委、总工会开展职工维权法律援助先进集体、个人和十大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并在全县“5、1”晚会上进行隆重表彰。加大媒体宣传。利用电视“王义说法”、安吉新闻报“律师评案”栏目、安吉法治网、普法微信、微博宣传法律援助及援助典型案例,积极向上级机关和媒体提供信息和案例宣传226篇次。(安吉县法制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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