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批准安全评价乙级机构增加业务范围的公示
04.02.2017 00:06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按照《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2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工作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09〕181号)等相关规定,经综合评审,拟批准浙江金安矿业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安全评价乙级机构增加业务范围的申请,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2月3日至2017年2月12日。
如有意见,请于2017年2月12日前,向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划科技处提出书面意见。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留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
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邮编:310007
电话及传真:0571-87058194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4.02.2017 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