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实施办法》网上征求意见

06.11.2014  10:15

    村(社区)全部配备食品安全协管员

    《杭州市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实施办法》网上征求意见

    前不久,台湾地区爆发的“黑心油”事件,再一次将食品安全问题推向风口浪尖。近日,《杭州市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在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布,通过网上听证的方式接受广大市民的意见建议。

    《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到2014年11月底,全市所有乡镇(街道)要建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实现食安委、食安办全覆盖。各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则上要在所辖各乡镇(街道)派设机构。

    同时,六城区所有乡镇(街道)都要设立市场监管所。萧山区、余杭区和五县(市)规模较大、监管任务较重的乡镇(街道)也要单独设立市场监管所。无法单独设立的,一个市场监管所最多覆盖3个乡镇。

    有了各层级机构的支撑,网络建设就有了基础。到2014年底,我市要基本建成以乡镇(街道)为大网格单元,行政村(社区)和大型农贸(批发、展销)市场(中心)、特色饮食集中区域为中网格单元、一定数量的村民小组(居民小组)为小网格单元的网格化管理体系。

    《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对食安委、食安办和市场监管所等机构在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中的工作职责,作出了明确界定。

    其中,食安办要担负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议等工作。值得关注的一条是,食安办将统筹规划本地食品摊贩经营场所,负责民间厨师的登记备案、农村家宴申报备案和管理工作,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在工作力量配备方面,根据《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今后,全市各乡镇(街道)要在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配备1名食品安全协管员。

    在考核方面,《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对存在食品无证无照生产、销售、仓储、餐饮等突出食品安全问题的,在文明和卫生乡镇(街道)、平安乡镇(街道)考核以及食品安全示范街道等创建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潘一峰        编辑:陈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