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全力推进“林区警长制”

03.07.2017  12:22

  宁海县全县共设立警长10名,设立警务区3个,建立警务点18个,根据线索侦破案件70余起,累计开展林区巡查1900余公里,走访林农420余人次,当场化解涉林纠纷12起,建立警民合力“守青山、护绿水”巡防队伍20支328人……自2016年8月宁波市推行林区警长机制以来,宁海县森林公安局打防结合,两手齐抓,成效显著。

  所谓“林区警长制”,就是按照地域划分,设立林区警长,作为责任林区内所有涉林案件、森林防火、野生动物保护等涉林事务的第一责任人。该县将3个警务区细分划成10个片区,逐个落实民警担任“林区警长”,实现一区一警。每位民警每周至少一次到责任区收集山情、林情、社情,督促护林员进行巡查工作,依法妥善化解涉林纠纷,宣传林业法律法规,主动当好“信息员”、“调解员”及“宣传员”。“‘林区警长制’的实行,强化了对林区的管控。同时,加强了森林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工作,打造出警民合力守山护绿的‘警务共同体’,降低了林区案件发生率。”该县森林公安局负责人表示,实行“林区警长制”,让民警深入基层,发现、解决了很多问题。

  “林区警长”的出现,有效地从源头上遏制了案件发生。据了解,在“2017利剑行动”期间,宁海森林公安便开启野外用火严打整治模式,林区警长联合基层护林联防力量,开展巡查督查,将森林防火线驻在最前端,在禁火期中查办违规野外用火案件23起。据介绍,“林区警长”的走访,制止了违法行为90余起,化解矛盾40余起,及时遏制了案件的发生。与此同时,“林区警长制”在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6年9月,该县森林公安局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利剑”行动,通过“林区警长”事先安排的耳目特勤提供的线索,联合地方公安组织民警分别赶赴花鸟市场、桥头胡、西店等地开展收网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有效震慑了不法犯罪分子。

  据悉,实行林区警长制以来,宁海县森林公安局共查办刑事案件50余起;查处行政案件60余起,罚款90余万元。“警力有限,民力无穷,推出‘林区警长制’,不仅有效激发了民警们的工作热情,更希望能够打造一批警民合力守山护绿的‘警务共同体’,真正守住青山,护好绿水!”宁海县森林公安局负责人如是说。(宁海县农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