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房警”伪造印章获刑

19.11.2015  11:09

  去年11月26日上午,宁波当地网络论坛惊曝一则《慈溪惊现69套房叔》的帖子,称宁波杭州湾公安分局民警沈某,持有2个身份证,名下拥有69套各类房产,正常工作、结婚登记等都在真的身份证上,其他房产登记则在另外一个身份证上,逃避了产权实名登记……
  昨天,记者从宁波江北法院了解到,“房警”沈某因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罪,获刑2年,他的弟弟沈某某也被判有期徒刑1年半。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初开始,沈某和弟弟沈某某采用“以房产抵押贷款,再以贷款资金买房”的模式,先后购得位于慈溪的数十套房产。房子均挂在沈某名下。
  为了方便办理银行贷款业务,沈某兄弟俩经商议后,指使他人伪造了“慈溪市公安局”、“慈溪市国土资源局”、“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3枚国家机关印章,并使用这3枚伪造的印章制作了《个人职业收入证明》、《结案证明》等材料,用于办理银行贷款所需要的相关材料。
  2010年至2014年期间,沈某和弟弟又伪造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储蓄业务公章”等7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同样用于办理银行贷款业务。
  宁波江北法院审理后认为,沈某和沈某某均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罪,两罪并罚,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