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政府规章立法计划

28.01.2015  11:32
              2015年1月26日上午,宁波市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政府规章立法计划》。会议强调,2015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围绕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目标任务和重大决策部署,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遵循突出重点、条件成熟、急需先立、体现特色以及“立、改、废”兼顾的原则,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注重制度创新,保证立法质量,更好地发挥政府立法在改革发展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2015年计划制定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宁波市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宁波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宁波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宁波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宁波市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索赔办法、宁波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9件;修订宁波市城乡规划编制与审批办法、宁波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2件;废止宁波市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宁波市地名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2件;对宁波市国际集装箱道路运输管理办法、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10个项目进行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