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四明中学开展丰富活动纪念首个“宪法日”
在12月4日国家首个“宪法日”来临之际,浙江师范大学附属宁波市四明中学师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宪法宣传系列活动。通过拍摄校园普法专题电视访谈节目《走进宪法》,组织宪法晨读、班会课、黑板报评比,开辟宣传栏等形式,弘扬宪法精神,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
走进四明校园,宣传窗中张贴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宣传图片,同学们正在驻足阅读。走进班级,以“学法知法”为主题的班会课正在举行,同学们以知识竞赛、案例分析、情景剧等形式,让法律知识以鲜活生动的形式贴近日常学习和生活。
3日上午,“宪法晨读”活动已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同学们人手一份宪法知识宣传单,高声朗读宪法条款,气氛庄严肃穆。中午,在校园电视台,一台名为《走进宪法》的专题访谈节目正在紧张摄录中。青年政治教师与同学们一起,就“宪法日”的起源、我国法律体系、公民基本权利等学生关心的话题进行探讨。学校还组织部分学生代表参加4日上午在宁波天一广场举行的全市“宪法日”纪念活动。
同学们说:“通过参加学校举行的宪法日纪念活动,我们知道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在杭州起草诞生,作为浙江学子,我们特别自豪!”“学法可以让我们更好地守法、用法、护法,增强法律意识,预防违法行为,既用法律规范自身行为,也能用法律保护自己。”
据该校负责人介绍,学校之所以要大张旗鼓地开展“宪法日”纪念活动,不仅是为了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教育的文件要求,更为了在校园里营造崇尚法治的文化氛围。法治社会的基础在教育,法治思维方式和法治信仰的形成关键在学校,高中时期是人生价值观形成的最重要阶段,因此学校将组织“宪法日”纪念活动作为深入开展法治教育的良机,除开展“宪法日”前后的系列纪念活动外,还将通过开设法制教育课程,整合品德教育、安全教育等内容,建立公民教育课程体系,让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精神植根于学生头脑深处,形成自觉理性的遵纪守法和护法精神,成为具有法治理念的有责任的社会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