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民宗局认真学习宣传新的民族成份变更办法

22.12.2015  18:57

根据国家民委、公安部令第2号要求,《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的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晓新办法,自10月初,市民宗局就将新办法全文在市政府网站、统战部网站、统战(民宗)公开栏、市民宗微信平台发布。同时,组织各县(市、区)民宗局业务骨干就落实新办法开展业务培训,学懂弄通吃透新办法文件精神,熟练掌握新办法中的民族成份变更的审批程序和所需材料,真正把便民服务事项做细做实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