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学习大讲堂专题辅导学习新《行政诉讼法》

10.10.2016  15:43

  10月9日下午,国土资源部召开专题视频辅导报告会,集体学习新《行政诉讼法》,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就国土资源法治和服务行政等内容作专题辅导。

  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副部长曹卫星,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国土资源部纪检组组长赵凤桐,部党组成员、中国地质调查局局长钟自然,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总规划师严之尧,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赵龙出席,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国家土地副总督察张德霖主持讲座。

  报告会上,江必新介绍了服务行政的兴起、理念、特点和原则,系统讲解了服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问题,并对如何进一步推进法治国土建设提出了意见建议。他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从近些年的实践来看,其核心是要解决好服务行政的法治化问题。具体来说,根据新《行政诉讼法》的要求,在服务行政中要遵循以下法治原则:法律优先原则的严格适用,法律保留原则的宽松适用,合理裁量原则的深度适用,正当程序原则的实质适用,以及组织形态行为方式的选择适用。

  辅导报告结束后,张德霖代表部党组对进一步推进法治国土建设提出三点意见,一是不断提高认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守法律优先、法律保留、合理裁量、正当程序等原则,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履行出庭应诉的职责,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二是自觉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应诉力量的配备,完善应诉的制度和机制。三是严格依法行政,深入学习并领会习近平同志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约束和规范权力的运行,清正廉洁行政,不断提高行政应诉工作质量,适应服务行政的新要求,不断提高国土资源法治水平。

  部总工程师彭齐鸣,部机关司局全体干部,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处级以上干部及各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和有关工作人员在主会场参加学习。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班子成员和有关人员,其他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全体干部在分会场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