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游泳虽有益 然而父母须慎行
07.09.2016 08:06
本文来源: 工商局
随着市民物质水平的提高,人们日益重视婴儿身体素质的锻炼。婴儿游泳作为一种新兴的婴儿健身方式,被认为可以促进婴儿的血液循环、增加其肺活量,提高其免疫力等,因此受到家长的青睐。
近日,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管局永中所接到市民金先生的投诉,称其出生仅11个月大的儿子在万达一家婴儿游泳池馆游泳时,不慎被水灌进耳朵,导致中耳发炎。要求市监部门介入处理。
市监部门接到投诉后,迅速前往被投诉的游泳馆检查,发现该店证照齐全,工作人员皆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市监人员向游泳馆负责人了解情况,该负责人称,金先生的孩子在游泳当天由孩子的外公陪护,工作人员在游泳结束后并未发现孩子有任何不妥,家长当天也并未向游泳馆反映孩子有任何不适。一段时间之后,小孩家长告知游泳馆,小孩经市区医院确诊,其患上中耳炎,要求游泳馆赔偿7000元。但经游泳馆向诊断医生确认,医生表示不能判定小孩的中耳炎与小孩在游泳馆游泳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加之,游泳馆方面认为,家长在小孩游泳之后经过一段时间才告知游泳馆上述情况并要求赔偿,不能排除除游泳之外造成小孩患上中耳炎的其他原因。因此综合上述理由,游泳馆认为家长的赔偿要求并不合理。
在听取双方的陈述后,调解人员对事情的来龙去脉有了基本的了解。调解人员指出:婴儿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群体,他们的疾病抵抗能力相对成年人普遍较低,所以对婴儿游泳的综合环境和工作人员的素质都有很高的要求。作为游泳馆的经营者和工作人员要充分意识到婴儿游泳的风险性,一方面要做好婴儿游泳的环境设施与人员培训工作,另一方面也要履行婴儿游泳风险的告知义务。作为家长,在将婴儿交给游泳馆游泳时,则应事先告知婴儿是否存在过敏体质以及其他不适宜游泳的情况,使得游泳馆对婴儿能否游泳有一个综合评定,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经过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沟通,双方最终达成和解意见:由游泳馆补偿金先生3500元,金先生不再追究游泳馆的任何责任。
消费提示:1、家长在给婴儿选择游泳馆时,务必选择证照齐全,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商家,保证婴儿游泳的安全性。2、在决定将婴儿送往游泳时,应事先咨询医生的专业意见,避免因体质问题带来不必要的纠纷。3、在婴儿因游泳造成身体不适时,应及时与商家沟通并保存必要的证据,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本文来源: 工商局
07.09.2016 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