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大明颁发山东首个不动产权证

03.03.2015  17:54

  3月2日一早,新近挂牌的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头攒动。9时许,市南区鲁商中心首府业主徐建军接过由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姜大明颁发的山东省首个《不动产权证》。

  “过去发《房地产权证》,现在发《不动产权证》,是与国际接轨,也是依法治国,落实《物权法》,为老百姓办实事儿。”提起不动产登记,徐建军头头是道。他领到的《不动产权证》上,载明了自家100多平方米住房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据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早在2001年,青岛市在全国较早实现了房地合一登记,为权利人发放《房地产权证》,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房地产权证》升级为《不动产权证》后,登记机构流程更加优化,群众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更加便利。

  欣喜之余,徐建军也有担心:“国家实施不动产登记制度后,是不是与房屋有关的房产税、遗产税等征收就要到来?”

  “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并不是开征房地产税的前提条件,是否征收房地产税、何时开征、征收多少,应当通过制定相关税收法律去规定。”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王广华表示,不动产统一登记和征收房地产税是当前两项重大改革任务,都关系千家万户,被社会广泛关注。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核心价值在于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在分散登记模式下,同样可以开展征收房地产税的改革。只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后,特别是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成并全面运行后,能够为征收房地产税提供更加充分的依据和基础信息,能够更加有效支撑房地产税收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