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举行党风廉政责任状签订仪式

17.02.2017  18:36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引导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负的责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2月16日下午,我委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举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签订仪式,党组书记楼炳文与同其他党组成员,委班子成员同各处室(研究中心)负责人分别现场签订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倪忠扬副主任主持,陈振华、莫幸福、钟昌明、倪卫东、高成锋参加签订仪式。

楼炳文强调,要时刻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自觉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二要层层落实责任。要严格按照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第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第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要求,以对党负责的赤诚之心和担当精神,种好“责任田”。班子成员和处室(中心)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真正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三要自觉接受监督。每名党员干部要始终把自己的言行置于监督之下,本人将欢迎大家监督,班子成员要向我看齐,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机关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持在重要环节全过程监督,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确保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不发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