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妇联关于推荐上报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
各市妇联,省直机关工委、省教育工委:
根据全国妇联《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妇厅字〔2015〕40号)文件精神,组织开展我省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上报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省共推荐8名全国三八红旗手、6个全国三八红旗集体、1名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名额分配见《浙江省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由省妇联确定。
二、推荐条件
(一)全国三八红旗手条件
1、18周岁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2、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4、爱岗敬业、艰苦奋斗、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突出贡献。
5、须获得过省级三八红旗手或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 或其他省部级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
6、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
7、尽量向工作在基层一线的女职工、女农民等倾斜。
8、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司局级及以上女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司局级以上的女性负责人,不参评全国三八红旗手。
(二)全国三八红旗集体条件
1、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组织,女员工占该单位员工总数的60%以上。
2、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精神风貌。
3、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4、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突出贡献,在界别和行业工作中业绩突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5、须获得过省级三八红旗集体或其他省部级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
6、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一般不重复授予。
7、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司局级及以上单位,相当于司局级或以上的企事业单位,不参评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县以上(含县级)妇联组织不参评全国三八红旗集体。
(三)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条件
1、候选人从历年全国三八红旗手中产生。
2、胸怀祖国、志存高远,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时代精神,传承文明、弘扬新风、品德高尚,牢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开拓创新、勇挑重担、奋发有为,在各条战线和各个领域业绩卓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重大贡献。
5、模范事迹具有鲜明的时代性、感染力和影响力,在广大妇女中具有较强的榜样引领作用,为广大女性作出积极表率。
6、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
7、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司局级及以上女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司局级及以上的女性负责人,不参评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
三、推荐程序
各市妇联、省各有关单位按照分配名额进行等额推荐。在确定候选人过程中,各推荐单位要采取适当方式,将拟推荐候选人先在其本人所在单位、社区(行政村)、乡镇征求意见,同时征求当地有关部门意见(如计划生育、公安机关等部门,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工商、税务等部门意见)。各单位推荐的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候选人将由省妇联审核,并向社会公示一周后上报全国妇联。
四、具体要求
1、各市、各单位在等额推荐上报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过程中,要坚持创评结合,丰富载体,充分考虑界别、行业、民族、城乡等方面的代表性,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以及实施步骤,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2、本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评比除组织推荐外,还增加了社会推荐渠道。全国妇联将在人民网、中国网、央视网和中国女网设立2015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网络推荐平台,在全国妇联客户端(APP)、全国妇联官方微信设立全国三八红旗手移动互联网推荐平台。届时请各市妇联根据全国妇联和省妇联部署,上下联动,积极参与社会推荐工作。
3、根据全国妇联关于参评专职妇联干部人数最多1人的要求,省妇联确定由湖州市妇联推荐产生。
4、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均以A4 纸打印一式两份,表内事迹填写在500字以内。如被推荐的人选事迹突出,请提供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用于宣传。
5、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除登记表外, 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3000 字事迹材料和500 字事迹简介各1 份(电子版);反映本人事迹的3—5 分钟的录像资料(附光盘); 本人两寸近期白底正面彩色标准照3 张, 近期工作、生活彩照各3 张(附jpg 格式电子版)。
6、上述所有材料,请务必于2015年12月11日前送省妇联宣传部。除纸质版外,还需同时报送电子版。
五、表彰方式
全国妇联将于2016年“三八”国际妇女节前夕发布表彰决定,在京举行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和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表彰活动。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省府二号楼浙江省妇联宣传部
邮政编码:310025
联 系 人:陈晔 金蕾
联系电话:0571——87053233,87053246
传 真:0571——87057515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浙江省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
2、全国三八红旗手登记表
3、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
4、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登记表
浙江省妇女联合会
2015年11月25日
附件1
浙江省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 位 | 全国三八红旗手名额 | 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名额 |
杭州市 | 1 | |
宁波市 | 1 | |
温州市 | 1 | |
湖州市 | 1(可推荐专职妇联干部) | |
嘉兴市 | 1 | |
绍兴市 | 1 | |
金华市 | 1 | |
衢州市 | 1 | |
舟山市 | 1 | |
台州市 | 1 | 1 |
丽水市 | 1 | |
省直机关、省部属事业单位、部分部属企业单位(注 1) | 1 | |
省部属大专院校(注2) | 1 | |
总计 | 8 | 6 |
注:1、部分省部属企业单位是指党组织关系隶属省直机关工委的,由省直机关工委负责推荐。
2、省部属大专院校由省教育工委负责推荐。
附件2
全国三八红旗手登记表
省(区、市)
姓 名
单 位
填表时间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制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学历 | 政治面貌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通 讯 地 址 | ||||||||||
邮编 | 固定电话 | 手机 | ||||||||
主 要 获 奖 情 况 | ||||||||||
主 要 事 迹 ﹙500字﹚ | ||||||||||
推 荐 单 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省 区 市 妇 联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全 国 妇 联 审 核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
省(区、市)
姓 名
单 位
填 表 时 间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制
单位名称 | ||||||||||
人 数 | 女性人数 | |||||||||
负责人姓名 | 性别 | 职务 | ||||||||
通讯地址 | ||||||||||
邮 编 | 固定电话 | 手机 | ||||||||
主 要 获 奖 情 况 | ||||||||||
主 要 事 迹 ﹙500字﹚ |
推 荐 单 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省 区 市 妇 联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全 国 妇 联 审 核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登记表
省(区、市)
姓 名
单 位
填 表 时 间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制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学历 | 政治面貌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通 讯 地 址 | ||||||||||||
邮编 | 固定电话 | 手机 | ||||||||||
省 部 级 以 上 获 奖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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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500字) | ||||||||||||
推 荐 单 位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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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 |||||||||||
省 区 市 妇 联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全 国 妇 联 审 核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