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区用好“相”字诀 精准推进海岛绿化建设工作
近年来,定海区紧抓海岛实际,在海岛绿化建设和生态修复上下功夫,开展城市“双修”、乡村振兴。不断提升海岛生态绿化水平,使城市与山水林田湖草等绿色空间有机融合,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截至4月22日,落实国土绿化五年行动造林地块232个,面积6652亩,其中2020年2130亩,均超额落实省定目标;完成造林面积2130亩,完成率达112.1%。
一、生态修复与海岛特色“相”协调。 一是深挖潜力,因地制宜开展绿化建设。 定海区克服海岛风大土壤瘠薄、水资源贫乏、立地条件较差等因素,深挖现有林地造林潜力,宜造则造、宜封则封、宜抚则抚,确保山地空间应绿尽绿。重点对一般灌木林地补植乔木树种,进行乔木化改造,选择适应海岛立地条件的乡土树种、珍贵树种、彩色树种、经济树种,积极促进生态修复。在白泉、金塘、盐仓等地的公路沿线补植舟山新木姜子等珍贵彩色乡土树种2万余株,在主要交通沿线周边山体打造300亩彩色健康示范林。累计完成珍贵彩色健康森林抚育2500亩,新植珍贵树21.4万株。 二是尊重实效,科学推广生态修复项目。 针对海岛松材线虫病危害,历时三年,配合完成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海岛松材线虫病灾后森林生态系统恢复技术推广与示范》。期间,在定海区白泉、金塘、干览等地共营造示范林100亩、抚育改造示范林400亩,累计推广辐射面积10000余亩,示范效果显著。 三是抵御灾害,积极构建沿海基干林带。 大力推进生态海岸带建设,加强沿线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以抵御台风等自然灾害为核心,大幅增加沿海森林资源,构建功能强大、结构稳定的沿海基干林带。推进新围垦区基干林带建设,在具备造林条件的区域及时开展造林,确保森林覆盖率不低于30%。
二、绿化建设与经济效益“相”协同。 一是实践探索,提高林地综合效益。 持续推进林业投资机制改革,完善公共财政扶持政策,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引导工商资本“上山入林”,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在坡地森林建设中,加大对坡度25°以上、重要水源地15-25°的坡耕地生态修复力度,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因地制宜开展坡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拓展绿化空间,增加森林植被,发展杨梅等适宜海岛发展的特色经济林。探索建立与现代林业建设及林权制度改革相适应的森林抚育经营技术体系、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有效增加森林资源、增强森林碳汇、提高生态功能、促进兴林富民。 二是规划引领,创建特色“一村万树”。 积极推进美丽海岛建设,加快渔农村复兴工作。着眼于林业多功能、多效益的充分发挥,以乡村绿化扩面提质为突破口,重点解决海岛乡村绿化美化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围绕绿化提升型、林果结合型、林苗结合型和休闲观光型等典型的村庄绿化模式,紧密结合产业发展和林农增收,积极探索适合本地的绿化模式,累计创建“一村万树”示范村5个,创建“一村万树”推进村20个,新增绿化面积400余亩,新植树木10万余株。形成了一村一品,一路一景,一树一业的乡村绿化美化和林业产业发展格局,为乡村振兴的发展奠定基础。 三是利用名木,发挥海岛古城优势。 根据全区古树现状,制定“一树一策”保护方案,形成“一树一档”信息管理,区长亲自挂帅,引导公众开展“认养古树、情定古城”为主题的古树名木认养活动,规范管理办法,明确认养费用,以此作为定海古井、古桥、古亭、古刹、古街、名人故居等“十五古”的古城文化保护的切入点和突破口。通过划分“樟香古今”“海岛名树”“古树群落”“乡愁情思”“情归海山”等阶段,发挥海岛历史文化名城的生态优势,活化利用海岛古城名片,争取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的最大化。
三、城乡绿化建设“相”统筹。加快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努力实现城乡绿化协调发展。 一是实现城市“双修”。 以扩大森林城市、园林城市建设成果为载体,增加建成区片林规模,加宽城区河道、道路沿线绿化,提高公共设施、公园广场、生态停车场等绿地中的乔木林比重,不断扩大城市生态空间。结合旧城改造契机,完成定海公园、环城东路等公园、道路绿化改造100余亩,进一步改进人居环境,促进城市面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是推进乡村振兴。 通过美丽乡村建设推动村庄绿化,利用好村庄闲散土地、荒芜山地等宜林地块,大力建设道路风景林、河道生态林、四旁果木林、农田防护林、公园休闲林,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积极推进乡村生态文化建设,组织叉河村“3.12”义务植树活动,种植浙江楠、茶花等树木500余株。通过城乡绿化统筹建设,城乡居民爱绿护绿氛围持续增强,国土空间绿化面积持续增加。根据监测成果2019年定海区森林覆盖率增加0.21%,达到51.72%;林木蓄积量增加7.30万立方米,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达到2.51立方米/亩。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海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