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的家暴婚姻,她受够了!
结婚多年,丈夫一直对妻子拳打脚踢,甚至在妻子两度怀孕期间也不放过,这样的婚姻对女人来说,没有半分甜蜜,更像是一场噩梦。杭州的黎女士说,自己在这个噩梦中痛苦生活了十多年,终于下定决心要求离婚。
昨天是《反家庭暴力法》实施第一天,杭州拱墅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离婚案。
黎女士和老公王先生是老乡,十多年前结婚后,便一起来杭州做二手车生意,多年累积也攒了一些钱。两人还有两个孩子,女儿10岁,儿子3岁。
据黎女士说,婚后,丈夫稍有不顺就对她拳打脚踢,扇巴掌、拧胳膊、用东西砸,甚至还抓住她的头往墙上撞。甚至在她两度怀孕期间,王先生也没有收手。黎女士说,2004年,她怀孕5个月的时候,肚子已经很大了,可丈夫还将她打得遍体鳞伤,为了保护肚中的孩子,黎女士一直努力护住腹部,所幸最后女儿出生后很健康。
每次黎女士因为被打而报警,派出所民警一来,王先生就低头认错、道歉,黎女士又开始心软。去年8月,王先生还写过一份保证书,“我本人王××向老婆黎××保证,永远不会有下一次打老婆,以后尽量改掉我的不良习惯,如发脾气、赌博、抽烟等恶习,向一个好男人发展……”
然而,一纸保证书并保障不了黎女士的安全,王先生很快又故态复萌。去年10月,黎女士向拱墅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申请了人身保护令。
得知黎女士要起诉自己,王先生服软了。经法院调解,两人暂时没有离婚,但法庭出具了民事裁定书,对黎女士提出的人身保护令申请予以准许,禁止王先生辱骂、殴打黎女士,妨碍其正常生活。
然而,好日子没过几天,黎女士又屡次遭到王先生的殴打。2015年11月27日晚,王先生因赌输了钱,回到家和黎女士发生争吵,他抄起一把凳子,朝黎女士狠狠砸去,黎女士一下子被砸倒在地,血流满地。同年12月12日,王先生再次动手……
受伤后,黎女士被送往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经过诊断,黎女士的伤情报告上写了长长一串文字:颅脑外伤、头皮裂伤、肺挫伤、胸壁挫伤、左前臂及左肘软组织挫伤,需要住院8天。
“这些年,我为了孩子一直忍气吞声,真是受够了!”黎女士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她提出四项诉请:判令解除夫妻关系;婚生子归女方抚养,婚生女归男方抚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现金30万及老家房屋折价款18万;男方向女方支付精神损失赔偿金8万。
昨天,拱墅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黎女士出示了这几年她被丈夫殴打后到医院验伤的就诊记录,一共有8份,还有一些丈夫威胁她的录音。
原告黎女士的律师认为,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而根据黎女士提供的门诊病历、录音等证据,已经能充分证明被告王先生在2004年至2015年期间,多次以殴打、恐吓等方式随意对原告黎女士进行身体和精神上的侵害,给原告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被告的行为已经构成家庭暴力。
黎女士的律师还提出,被告长期实施家庭暴力,还经常谩骂原告,言语中带有恐吓,对原告的精神也造成了极大的压力。原告对被告已经产生了严重的恐惧。
另外,黎女士的律师还称,发生于2015年11月27日,也就是黎女士申请了人身保护令之后的那次家暴,造成黎女士轻伤二级。拱墅公安分局以王先生涉嫌故意伤害立案,目前该案已在法院审理阶段。
但王先生这方仍认为,双方感情没有完全破裂。王先生说,黎女士列举的多次家暴行为,只有部分是事实,只是他自己作为男人“比较占优势”。他还指出,因为黎女士骂他和他的家人,而且有时候不讲理,自己并不知道如何和她沟通,才动的手。
王先生还表示,如果法院判决离婚,必须把两个孩子都判给男方,因为现在孩子都在自己老家,贸然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不利于孩子成长。
法庭没有作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