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人误汇钱款 男教师拿钱“失联”
07.01.2015 11:00
本文来源: 法院
昨天,温州鹿城法院对这样一起不当得利的案件进行了调解。
潘女士有个7岁的儿子,河南人余先生定期到家里教孩子器乐,她一直觉得此人挺靠谱。
2014年9月15日,有个亲戚向潘女士借5万元,她想通过网银转账。由于之前给余先生汇学费也是用这个网银账号,有历史记录,潘女士一时慌乱没有留意,点击“收款人”一项时,错将钱打给了余先生。
潘女士发现后连忙给余先生打电话,“我和他说钱打错了,可能第2天才会到账,让他收到钱后还给我,他说好的。”但第二天上午,潘女士再联系时,余先生却称儿子发烧了,下午再说,而等到下午,余先生的手机干脆关机了。此后,潘女士再也没有联系上余先生。
直到2014年11月,也就是事发后两个月,潘女士才又打听到余先生的下落,但他始终推诿拒绝见面。潘女士无奈,只好将余先生告到法院,要求他返还不当得利款5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
案子进入诉讼程序,余先生一开始还接经办法官的电话,之后他又将手机关闭。法官只好将相关法律文书邮寄到他在河南的老家。法官多次联系余先生的家属,余先生终于在开庭那天露面。他承认,自己收到了潘女士转账的5万元钱,自己有急用便用掉了,但对于具体用途一直闭口不提。
“我现在经济困难,无法一次性偿还。”余先生当庭表示,自己只能通过分期偿还的方式慢慢把钱还清。”余先生向潘女士道歉,当场支付了1万元给潘女士,并承诺从2015年2月份起到11月份,每个月偿还潘女士4000元。潘女士同意这个还款方案,并放弃了对利息的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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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2015 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