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失信行为会让你处处受限 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02.06.2016  01:57

拖欠水电费、冒用他人证件乘车、欠缴税款……

出现这些失信行为会有什么后果?

失信企业如何辨认?到哪里查询信用信息?失信企业或个人将受到怎样的约束……作为今年市政府的立法项目之一,昨天,《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在市政府网站公布,公开征询意见。

根据这份征求意见稿,今后,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基本信息、失信信息等都将被收集、存储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统一管理。自然人使用身份证号码作为其识别代码,而法人和其他组织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其识别代码。

其中,自然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就业状况、职业资格、参加社会保障信息等;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登记注册信息,取得的资格、资质等行政许可信息,缴纳社会保险费、公积金信息等。

同样的,对于个人来说,今后如果出现欠缴税款等八类行为都将视为失信信息;对于法人和其他组织来说,提供虚假材料等八项行为也会被登记成为失信信息。(具体请参看文末)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要对信用行为进行奖惩。

对于信用状况良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国有产权转让、土地出让、财政性资金安排、评先评优等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可以享受优先办理、简化程序或者优先选择等激励措施。

而对于那些有失信行为记录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会撤销其相关领域的荣誉称号,并在市场准入、行政审批、资质认定、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国有产权转让、土地出让、享受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评先评优等方面,建立跨部门失信约束机制,对失信者予以限制,对严重失信者实行市场禁入。

失信信息的有效期限为5年。征求意见稿提出,在失信信息有效期内,能主动改正失信行为,减轻或者消除不良行为后果的,可以向信用管理机构申请对失信信息进行修复。

市民如果想知道自己或别人的社会公开信息,可以通过“信用杭州”网站、“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杭州门户、移动终端应用软件等方式,或者在信用管理机构服务窗口查询。

征求意见稿时间截止6月30日,市民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都可以登录“中国杭州”的网上听证板块留言。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范昱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