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局:大型水电企业享受退税6000余万

27.03.2015  20:17
  去年以来,天台桐柏抽水蓄能电站享受到了6056万的退税“大礼”,这得益于国家对大型水电企业的一项减税政策。在环保压力日益增大的当下,越来越需要水电这样的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因而这一减税政策的实施,意义尤为重大。

  2014年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装机容量超过100万千瓦的水力发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销售自产电力产品,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8%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自2016年1月1 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12%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天台桐柏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达到120万千瓦,符合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的条件。退税政策出台后,国税部门积极向电站宣传政策,做好审核,办理好退税。该企业实际税负约15%,超过8%的部分,即约7%的税负都退给企业,去年分多批办理了2013年和2014年两个年度的退税达到6056万,大大减轻了企业负担,为水电行业发展增添了动力。预计2015年该电站还能享受退税约3000多万。

  据了解,全国装机容量100万千瓦以上的水电站有100余座,台州仅此一家。(天台县局 谢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