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出台《天台县乡村旅游项目评估办法(试行)》

30.09.2015  17:09
  近日,该县出台《天台县乡村旅游项目评估办法(试行)》,规范乡村旅游项目管理,优化乡村旅游项目布局,推动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壮大,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乡村旅游项目主要包括:利用县乡级自然峡谷、河道的漂流项目,摩托艇、脚踏船项目;人工建设的水上游乐项目(游乐场、水上乐园),乡村旅游景点的开发项目等。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所在乡镇(街道)参照本办法自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七大类,分别是:产业政策,环境影响,用地、用林情况,安全状况,项目带动及其影响力,企业实力情况,投入产出情况。(天台县风景旅游管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