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劳动监察大队健全各项制度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28.10.2014  10:44
 

行政执法监督是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的保障,为此,莲都区劳动监察大队着力抓好制度建设,依靠严格的制度来管人管事。

一是抓好评议考核制。莲都区劳动监察大队把法定职责分解落实到各行政执法人员,明确执法标准和要求,严格评议和考核,并把评议、考核的结果,作为确定行政执法人员考核等次及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

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通过界定过错责任追究范围,规范过错责任追究程序。对在行政执法活动中,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追究大队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是建立和健全备案制度。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及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实行备案制。

四是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大队通过公示牌将行政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权限、处罚标准、办结案期限、办案结果、执法人员以及对违法执法行为的举报电话等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认真组织查处,并公开处理结果。同时进一步完善来信来访、咨询接待制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莲都区法制办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