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大力推进住房保障货币化指导意见

08.05.2015  15:00

  5月7日下午,杭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住房保障货币化的指导意见》,在推进公租房货币补贴、加大征迁货币化安置力度以及开展搭桥预订商品房作为安置房服务这三个方面提出了新的政策意见。
  经被征收(补偿)人同意,征收(补偿)人也可将被征收(补偿)人按规定可享受的货币补偿款价值制作成相应的房票,由被征收(补偿)人在规定期限内凭房票通过市场自行选择商品房购买,或选择上述搭桥服务、预订服务中的商品房,并由征收(补偿)人与开发建设单位以房票价值结算购房价款(如购房价款超过房票价值的,由被征收(补偿)人与开发建设单位结算)。
(本站编辑 刘娟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