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4大体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月1日,从陕西省国土资源厅获悉,为切实做好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陕西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该厅关于陕西省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今年陕西省将开展地质灾害评价、监测预警、防治、应急反应4大体系建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目前,陕西省共划分出34个地质灾害易发区,占陕西省国土面积的92%,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2630处,直接威胁人口57.94万人。据统计,2014年陕西省地质灾害应急演练899次,参加演练人员8.1万人次;开展宣传培训20多万人次;成功预报18起地质灾害,避免了370人伤亡和1924万元经济损失。同时,出台了地质灾害高标准10有县建设指南,被国土资源部转发全国学习借鉴;11个县(区)被国土资源部命名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10有县”。
据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对2015年陕西省地质灾害发生发展趋势预测,区域上陕南、陕北是重点,时段上春末夏初、盛夏、晚秋是重点,陕西省地质灾害发生频度、密度和造成的损失接近常年,以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
陕西省2015年将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建设,对西安、渭南2市9个地质灾害县(市、区)的地质灾害进行详细调查,编制“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全年将完成15个高标准“10有县”建设,对陕西省现有的1263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部纳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警水平;开展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加强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防治,加快推进地质灾害移民搬迁和工程治理;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反应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陕西省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制指挥中心”运行机制。
通知要求,各市、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建立完善逐级负责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加大财政投入,将对各级财政投入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强化防治基础,健全完善汛期地质灾害防治24小时专人值守值班制度。同时,建立地质灾害防治省级制度联席会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