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多措并举加强旅游安全生产监管
12.01.2015 11:38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是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该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积极联合工商、物价、卫生、交通、质监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旅游市场联合执法专项检查,形成工作联动协调机制。重点开展了学生春游市场和漂流景区开漂前以及“五一”、“十一”节假日前的联合安全执法检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组织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服务质量的市场专项检查。截至11月底,共出动检查人员100余人次,检查星级饭店15家次、旅行社42家次、旅游景区10家次,下发行业违规通报2个,督促企业限期整改,效果明显。
二是加强旅游安全生产督查。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督查力度,督促旅游企业提高安全意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视安全责任落实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的健全,抓好节假日和春游、汛期、台风等重点时段的安全专项联合督查。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管理,通过“三抓三落实”(抓关键事件,落实安全监管力度。抓应急演练,落实安全紧急预案。抓安全督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宁波市太平洋大酒店、辰茂河姆渡酒店成功创建平安饭店,丹山赤水景区、四明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被宁波市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平安示范景区称号。 三是依法加强旅游市场整治。召开余姚市旅游企业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动员大会,制定《全市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明确旅行社、旅游景区(点)的重点查处范围。进一步强化旅游企业有序经营意识,尽力减少游客投诉或前置处理好各种纠纷。积极开展旅游企业自查自纠活动。完善旅游质监规章制度,加强旅游质量监督及投诉处理,加大对旅游市场的监管力度,依法整治重点行业。市旅游质量监督所组织人员不定时开展检查排查,重点抽查个别投诉较多的旅游企业,特别是对旅行社进行逐个市场专项检查,严格依据《旅游法》要求,坚决查处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 四是继续深入宣贯《旅游法》。组织相关部门、相关企业认真学习贯彻《旅游法》,在行业内组织开展《旅游法》知识竞赛。组织开展由各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景区和乡镇街道等单位参加的全市旅游系统《旅游法》学习培训班,对文明旅游、旅游执法等内容进行重点研读讲解。 五是有效处理旅游投诉。制订群体投诉事件应急预案,保持投诉热线电话24小时畅通。截至目前,市旅游质监所共接到各类旅游咨询投诉87起,其中,有效投诉37起,结案37起,结案率为100%,游客满意度为100%。积极完成宁波质监平台每月旅游投诉案例分析的工作任务。从第三季度开始,下发《季度旅游投诉情况通报》,通过投诉案例分析,总结投诉产生原因、预判投诉趋势、探讨解决方法,为企业经营提供参考意见。同时以案例为鉴,对旅游企业质监员开展专题培训。全年没有被媒体曝光或由国家局、省局督办的旅游投诉案件。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2.01.2015 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