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有望基本完成或提前完成煤炭去产能任务
2016年以来,我国30万吨及以下小煤矿数量减少近一半。到今年底,全国煤矿数量将从2015年的1.08万处进一步减少到7000处左右。根据规划,“十三五”期间,我国将化解淘汰过剩落后产能8亿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运行调节局局长赵辰昕指出,从总量上看,去产能任务有望在2018年基本完成或提前完成,但煤炭行业相对落后产能仍然较多,结构性去产能任务依然艰巨。“我们必须逐步以总量性去产能为主转向结构性优产能为主,从以退为主转向进退并重,通过先进产能有序地增,实现落后产能尽快地退,既优化存量资源配置,又扩大优质增量供给,实现供需动态平衡。”
转向结构性优产能
当前,全国30万吨及以下小煤矿仍有约3500处,产能约为5亿吨,这些煤矿产量占全部产量的10%左右,安全事故占比却在50%以上。在全部煤炭生产能力中,达到一级安全质量的标准化煤矿只有18亿吨,不到有效在产产能的一半。
赵辰昕认为,今后一个时期将是煤炭先进产能有序增、落后产能有序去的格局。全面提高煤炭供给体系质量,核心是全面提高安全、清洁、现代化、低成本和稳定供给水平。
为实现这一转变,我国将加快退出安全保障程度低、风险大的煤矿,加快退出落后产能煤矿,提高安全供给水平。严格控制劣质煤的开发、进口和使用,推进绿色开采、洗选加工,促进高效转化和清洁利用,提高清洁供给水平。加大科技投入,不断提升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提高现代化供给水平。退出开采成本过高的煤矿,降低企业过高的负债率和过高的财务成本,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提高低成本供给水平。
“我们还必须增强产能弹性,增加调峰产能和应急储备产能,保持总量结构动态平衡、价格处于合理区间,为清洁能源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和支撑;同时,优化产业链布局,加快煤炭调入地区储运中心建设,提高稳定供给水平。”赵辰昕还指出,全面提高煤炭供给体系质量,最重要的是所有企业都要重视安全生产、依法依规和诚实守信。
保持总量动态平衡
今年以来,我国煤炭市场供需保持总体平衡,随着促进优质产能释放、提升煤炭运输能力等措施的落实,煤炭的产量、运量和库存量均明显增加。
数据显示,今年前10个月,规模以上企业生产煤炭28.5亿吨,同比增加1.3亿吨,增长4.8%。铁路累计运煤17.9亿吨,同比增长16.6%。截至11月20日,秦皇岛港存煤701万吨,同比增长14.3%;全国统调电厂存煤1.17亿吨,可用25天。
值得注意的是,受诸多因素影响,特别是历史积累的违法违规问题制约了产能释放,局部地区出现煤炭供应偏紧、价格波动情况。在赵辰昕看来,供给体系质量的内涵是多方面的,稳定供给则是供给质量的重要内容,其重要标志是总量动态平衡、品种动态优化、价格合理稳定、供需有序衔接。
记者了解到,近两年来累计化解过剩产能超5亿吨,目前全国煤矿总规模52亿吨左右,扣除基建和技改煤矿,有效产能在40亿吨以上,加上明年新投产煤矿和一定数量的净进口,实现供需总体平衡是有保障的。因此,2018年煤炭供给总体充裕,将为煤价处于合理区间提供良好基础。
目前,国家相关部门已建立了增减挂钩指标交易制度、最高和最低库存制度、调峰和应急储备产能制度、特殊情况下的减量化生产制度等一系列长效机制,能够有效确保煤价处于合理区间。有关部门也在鼓励煤炭市场各方早签、多签、签实中长期合同,供需双方努力构建长期、稳定、诚信、高效的合作关系,以全面提高供给体系质量。
根据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对2017年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信用数据采集情况,不管是煤炭企业还是下游企业都支持中长期合同制度,履约率超过90%。目前的主要问题是部分企业签约率偏低以及部分合同质量不高,有量无价,不利于执行。
赵辰昕表示,合同一经签订必须严格履行,中长期合同履约率应不低于90%。2018年将继续开展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合同履约信用数据采集工作,并纳入信用记录。对今年签约履约不够好的企业要约谈,问题突出的要内部通报,明年签约履约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科学有序推进去产能
目前,煤炭去产能任务越往后推进难度越大。煤炭行业集中度偏低、落后产能多的特点决定了去产能总量任务完成后,还要持续推进结构性去产能、结构性优产能。
赵辰昕指出,在今后一段时间,要更加突出市场化法治化去产能,严格执行产能退出标准,坚决退出长期停产停建、连年亏损、资不抵债以及没有生存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僵尸企业”,坚决退出违法违规和不达标的煤矿,加快退出安全保障程度低、风险大的煤矿,加快退出9万吨及以下的小型煤矿,分类处置和有序退出开采范围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重叠的煤矿。同时,加快优质产能建设项目竣工达产,合理增加煤炭有效供给。统筹推进煤炭去产能、保供应与稳价格工作,实现煤炭供需动态平衡。
“煤炭行业以至整个能源领域,一定要结合去产能,加快构建长效机制。”赵辰昕说。首先,要建立常态化的增减挂钩减量置换指标交易制度。今后任何形式的煤炭新增产能都需要购买指标,购买指标的内容、数量、比例会动态调整,但增减挂钩购买指标的大政策将长期坚持。其次,要建立长效的中长期合同制度,这一制度将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尊重企业自主协商,政府将加强引导,提供运力等环境保障,重点是加强信用监管。再次,要建立长效的最低与最高库存制度,以及调峰产能和应急储备产能制度。
记者了解到,有关部门将研究建立以常态化调峰产能为基础、应急性调峰产能和应急储备产能为补充的调峰产能体系,不断增强煤炭产能调节弹性,既做到能源供应能力适度超前,不出现供应紧张问题;又做到价格不跌出合理区间,不引发行业恶性无序竞争。
(来源:中国能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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