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坛女儿红,赔了3000元

09.05.2016  20:44


  “谢谢!谢谢!两个半月了,能把这件事解决,也算了了一桩心事。”4月27日下午,在杭州办企业的李先生父子俩由衷地向诸暨市场监管局暨阳分局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事情要从春节说起,2月11日傍晚,回老家过年的李先生一家考虑次日要去亲戚家拜年,在诸暨市区一家大型零售连锁企业的超市购买了一坛5KG装的女儿红五年陈加饭酒,放在丰田汉兰达车的后备厢。第二天准备出门时,李先生闻到车内一股酒味,打开后备厢,只见酒坛侧翻,酒坛外的纸箱已被渗漏的酒泡胀。但奇怪的是,酒坛以及坛口封泥都没有破碎。李先生仔细观察发现坛口的石膏封泥上有个小洞,酒正是从这小洞中渗漏出来的。李先生感觉相当晦气,哪料到砸开坛口封泥后更是大吃一惊。酒坛内只剩下半坛酒,酒中漂浮着一团团的混浊异物,看不清是什么东西。

  这下子不只是感觉晦气,而是愤怒了,李先生决定向超市讨要说法。但开了一辆一股酒味的车走亲访友毕竟不爽,还是先把车开到4S店清洗再说。4S店检查后,表示酒已经渗漏到后备厢衬板下的钢板,而且酒中的不明异物有没有腐蚀性不清楚,建议更换四块钢板,还要桑拿清洗、内饰清洁去除酒味,大概要花费七八千元。这个费用大大超出李先生预料,在向超市讨要说法前只得暂且保留证据。

  2月13日下午,超市店长接待了李先生,查看了车辆和酒。对于这样的商品质量纠纷,店长不敢擅作主张,立即跟公司领导作了汇报,并赶紧联系生产厂家。13日才正月初六,生产厂家还没上班。而李先生一家常年在杭州经商办企业,回老家过年时间比较紧,等到14日中午还没厂家反馈的消息,李先生和儿子抱着酒坛来到了诸暨市场监管局暨阳分局投诉,希望尽快解决。

  春节后第一个工作日就接了这么复杂的一起投诉,暨阳分局工作人员不敢掉以轻心,在详细了解情况后,安抚李先生先去修车以防车辆进一步损毁,然后赶到超市调查,督促超市抓紧联系厂家,要求派代表前来协助解决。

  2月15日下午,生产厂家业务员在超市店长陪同下来到暨阳分局。业务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酒可能是在车辆行驶中侧翻,导致封口坛泥破裂,另外前几天气温将近三十度,汽车后备箱的温度更高,酒在这么高的环境中容易变质。李先生坚称坛泥是自己打破的,发现问题时只是酒坛侧翻,坛泥没破,只是上面有个小洞。 

  针对厂家的解释,主持调解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反驳。首先石膏坛泥很硬,不可能这么容易破裂,并随手拿起一块碎坛泥试验,从一人高位置自由落地完好无损。前几天气温确实比较高,但也不可能才一两天时间就严重变质,否则炎热的夏季怎么销售。酒的生产日期是2012年6月8日,如果灌装时坛泥没有封好,三年半来酒一直与空气接触,变质这么严重倒是合理的。

  第一次调解无果而终,厂家业务员表示要向厂里领导汇报,匆匆告退。

  眼看调解陷入僵局,李先生一家又急于返回杭州,暨阳分局工作人员并不气馁。一方面继续安抚李先生,委婉地指出车辆受损是由于酒坛侧翻造成,而酒坛侧翻是李先生自己的缘故,因此在这起纠纷中李先生也要承担部分责任。劝导李先生保留修车相关票据,人先回杭州,由工作人员再与超市方交涉。另一方面,工作人员与超市店长作了单独沟通,一致觉得从李先生言行举止来看,不会是调包敲诈行为,确实是一起质量事故。工作人员认为,不管从何种原因来说,消费者造成的损失已经发生,作为一家具有社会责任感意识的企业理应敢于担当,为消费者着想,希望店长向公司领导转达这方面意见。

  2月17日,生产厂家反馈消息同意补偿消费者1000元,作为销售方的公司领导主动打电话与李先生作了沟通,但这个结果与李先生要求相差太大。李先生车辆完全修复最终花费了5000多元,暨阳分局工作人员和超市店长协商,提出厂家、超市、消费者三方共同承担部分损失的解决方案。

  进入三月,由于超市公司领导调整,这起纠纷被暂时搁置了。暨阳分局工作人员通过微信与李先生儿子保持联系,同时多次去超市了解进展,在公司新的领导明确后,直接致电公司领导,希望该领导能主动电话联系消费者,表示解决问题的诚意。公司领导称经过与生产厂家的交涉,厂家同意补偿2000元。

  直到四月初,终于传来好消息,双方协商有了最终结果,超市方和厂家共同补偿李先生3000元。4月27日,春节后第一次回诸暨的李先生父子俩再次来到市场监管局暨阳分局,在工作人员见证下与超市方签订了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