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等34个土地二级市场试点通过部级验收
9月3日~8日,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试点(简称土地二级市场试点)部级验收工作在京举行。自然资源部利用司会同财政部、住建部、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部委相关司局和部内有关司局及事业单位的同志,邀请部分院校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逐一听取了试点工作情况汇报。工作组认为,北京房山等34个试点地区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试点计划任务,同意通过部级验收。
据了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将其作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的重要内容。原国土资源部根据中央改革办的具体部署,研究起草了《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试点方案》,于2017年1月经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并原则通过,土地二级市场试点随即正式启动。
试点启动以来,各试点地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托试点方案和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区实际,全面推进试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形成了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破解了若干政策难题,为做好顶层设计奠定了基础。同时,土地二级市场的活跃程度进一步提高,一些地区的转让、出租、抵押交易量明显提升,有效促进了土地要素顺畅流动,提高了存量土地资源配置效率。验收工作组按照“对标中央精神、对标试点方案、对标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对34个试点地区进行了评判,重点考核和把握试点任务完成的完整性、方向性,以及改革政策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
验收工作组要求,各省、各试点地区在部级验收结束后,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及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验收情况和结果;同时根据评审专家的建议及书面验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试点总结报告,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各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自然资源部。年底前,自然资源部将根据试点情况,对成效突出的地区予以通报表扬。
验收工作组强调,完善土地二级市场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各地要持续深入推进土地二级市场建设。试点地区定位于现有制度框架、不突破法律法规的改革举措可继续执行。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按照中央要求,结合新职能新定位,在已经形成的一批政策储备的基础上,研究起草推广土地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有序推进相关工作。